周末的午后,阳光从窗户照进来,落在小念的旧物箱上。纸箱是搬家的時候用的,边角已经磨损了,透明胶带发黄,一碰就掉。她蹲在箱子旁边,把里面的东西一件一件拿出来——大学时的课本、画具、几封没有寄出的信,还有一本泛黄的日记本。封面是硬壳的,深蓝色,边角磨损得厉害,露出底下的纸板。封面上用白色圆珠笔写着四个字——“我的大学”。字迹已经模糊了,笔划的凹痕还在。
她翻开第一页。纸张泛黄了,边缘有些脆,翻页的时候要很小心。第一行字写着日期——2018年9月12日。她看着那行字,十八岁的字迹比现在稚嫩,笔画圆润,没有棱角。
“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?”她的声音不大。
王乐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她身边。她没有抬头看着日记本上的那行字。阳光从窗户照进来,落在泛黄的纸面上,把墨水照成了深褐色。
“记得。你迷路了。”
小念的嘴角弯了。她把日记本捧在手里,席地而坐,背靠着床沿。阳光落在她的头发上,把散着的发丝照成了淡金色。王乐在她旁边坐下来,他的灵体在阳光里有些透明,但他的轮廓很清晰。
“我想把那天重新讲一遍。从我的角度。”
王乐靠在床沿上看着窗外。石榴树的枝条在风里轻轻晃。他看了一会儿从窗外收回目光。
“好。”
小念低下头看着日记本,翻开第一页。纸张在她的指尖下微微颤抖,不是因为冷,是因为一个人在回忆那些重要的时刻时,身体会不自觉地做出反应。
“那天天气很热。九月了,还是三十多度。我报到完,把行李放在宿舍,就想出去转转,熟悉一下周边。结果迷路了。”她的声音很轻,像在跟一个老朋友讲很久以前的故事。
王乐的思绪随着她的声音慢慢飘远,穿过时光的帷幕,落在了那个九月的午后。
阳光很烈,法桐树的叶子被晒得发蔫。
十八岁的小念穿着白T恤和牛仔短裤,帆布鞋,马尾扎得很高。她站在一个十字路口,左右张望,手里攥着手机,手机屏幕上是导航的地图,箭头在转圈,不知道指向哪。她的额头上有一层薄汗,脸颊被晒得发红。她咬了咬嘴唇,把手机举高了一点,信号格还是空的。
她看到了那扇铁门。半开着,灰白色的建筑在法桐树的阴影里,安静得像一幅画。她犹豫了一下,走了过去。
她看到一个人蹲在墙根下。灰色的圆领T恤,深色牛仔裤,黑色帆布鞋。他蹲在墙根下低着头,嘴里念念有词。她走近了才听清他在数数,蚂蚁排成一队从墙根的石缝里钻出来,沿着砖缝朝着花坛的方向搬运一小块饼干屑。
她站在他身后,没有出声。等他数完了才开口。
“你好,请问城北大学怎么走?”
他站起来转过身。午后的阳光从法桐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落在他脸上,那道从眉尾拉到太阳穴的疤在阳光里变成了一条金色的河。
他看了她一眼,伸手指了指路的另一头。手指很长,骨节分明,指甲修剪得很整齐。
“前面左转,走十分钟就到了。”
她从回忆里抽身,回到现在。小念捧着日记本,阳光已经移到了她的膝盖上。纸上那行字在光里发着暗沉沉的光。她抬起头看着王乐,他靠在床沿上闭着眼睛,睫毛在微微颤动。
“那天,我问你叫什么名字。”她的声音很轻。
王乐睁开眼睛,从时光的那一头慢慢走回来。他看着小念,她的脸在午后的阳光里。他看了很久,久到阳光从她的膝盖移到了她的胸口,久到窗外的石榴花又落了一朵。
“王乐。我说。”
小念翻开日记本的另一页,上面写着那天的日期,旁边贴着一张电影票根。票根已经褪色了,电影院的名字看不清了,但日期还在——2018年9月12日。她在那行字的旁边用铅笔写着一句话——“今天遇到一个人。他叫王乐。他看我的眼神,好像在看我很久了。”
她把日记本递给他。王乐低头看着那行字,看着十八岁的小念用铅笔写下的那句话。他伸出手,手指悬在那行字的上方,离纸面大概有一厘米。他的指尖落在那行字的最后一笔上,铅笔的笔痕在纸面上有凹痕,他的指尖从那些凹痕上滑过。
“我那时候不懂那个眼神。现在懂了。”她的声音很轻,像从一个很远的地方传过来,要很仔细才能听清每一个字。
王乐从日记本上收回目光看着她的眼睛。三十岁的眼睛,浅棕色的边缘有一圈深色年轮。他在那圈年轮里看到了十八岁的自己,蹲在墙根下数蚂蚁,数到七十一。
“你等了我很久。从那时候就开始等。”
王乐伸出手,悬在她的脸旁边,手指离她的皮肤大概有一厘米。他的指尖从她的颧骨移到她的下巴。那道无形的轨迹在她脸上停留了很久,久到阳光从她的胸口移到了她的肩膀。
“不是从那时候。是从更早。”
小念没有说话,等着他。他沉默了很久,久到窗外的石榴树又落了一朵花。
“从你出生的那天。”
小念的眼眶红了。她把日记本合上,抱在怀里。封面上的“我的大学”四个字在阳光里有些发亮。
窗外的风停了,石榴树的枝条不再晃了。那只白猫从墙头跳下来,无声无息地走过院子,走到窗台下蹲在那里仰着头看着窗户。它的眼睛是绿色的,在午后的阳光里像两颗宝石。喵了一声,声音不大,像是在说“你们还在”。
小念从地上站起来,走到窗前,推开窗户。风从窗口灌进来,带着石榴花的香气。她靠在窗框上看着院子里那棵石榴树,树上的青果已经开始泛红了。
“王乐。”
“以后,我们把这本日记写完吧。从今天开始,每天写一点。写到老,写到写不动的那天。”
王乐从地上站起来走到她身边,看着窗外那棵石榴树。青色的果实,泛红的果皮。
“好。”他低头看着自己交握的手,拇指又开始绕圈了。他想起老周的手,那双粗短、关节突出的手,泡了无数杯茶,握过无数次手,教过无数个人。
“老周。我遇到一个人。她愿意陪我写完这本日记。”
窗台上的搪瓷缸在阳光里杯口朝上。那朵褪色的牡丹花在光里恢复了一点颜色,花瓣的边缘是淡粉色的,像刚开的时候。白猫跳到窗台上蜷在搪瓷缸旁边。它的呼吸很均匀,一起一伏。
小念从帆布包里掏出笔,翻开日记本的新的一页,在上面写下了今天的日期,拿起那块平安扣压在纸面上。
“王乐。你来说,我来写。”
“说什么?”
“说你想说的话。任何话。”
“今天天气很好。阳光很暖。你在我身边。”
小念把他的话写在纸上,笔尖沙沙地响。她把日记本合上,放在搪瓷缸旁边。深蓝色的封皮跟泛黄的纸页,阳光把那行新写的字照得很亮。
她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,闭上眼睛。阳光从她的眼皮上透过来,外面的世界是暖暖的橘红色。在那片橘红色里,她的意识慢慢沉了下去。
值班室的挂钟滴答滴答地走着。从下午走到傍晚,从傍晚走到黄昏。阳光从橘红变成灰蓝,路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。
小念睁开眼睛,从他肩膀上抬起头。
“几点了?”
“快七点了。”
她站起来伸了个懒腰,从帆布包里掏出饭盒。打开,上层是菜,西红柿炒蛋,红烧排骨,清炒西兰花。下层是米饭,压得很实,上面撒了几颗黑芝麻。她把筷子掰开递给他。
“吃吧。吃完我们继续讲。”
王乐接过筷子,夹了一块排骨放在她碗里。排骨的酱汁滴在米饭上,晕开一小团深褐色的圆。
“讲什么?”
小念端起碗吃了起来,吃得不快不慢,咽下去用纸巾擦了擦嘴。
“讲那天之后的事。我回到宿舍,躺在床上,翻来覆去地想一个人。一个蹲在地上数蚂蚁的怪人。”
王乐看着她弯着的嘴角,看着她眼里那团暖暖的光。
那个九月的午后,十八岁的小念走在那条种满法桐的路上。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落在地上,一步一步地踩在那些光斑上。她不知道她走向的地方,不只是一个殡仪馆的门口,是她往后余生的起点。起点处蹲着一个人,穿着灰色T恤,在数蚂蚁。数到七十一被打断了,他站起来,转过身,看了她一眼。
就一眼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