姜念把offer邮件反复看了七遍。第一遍看职位,文化遗产项目运营总监,比她现在高两级。第二遍看待遇,薪水翻了快三倍。第三遍看公司,英国那家事务所在行业里排前二十,做的项目比她这辈子见过的都大。第四遍她已经开始在脑子里列不去的理由了——工作室刚上正轨、林鹿溪手头项目多、方屿一个人顶不住、新来的实习生还没培训完。第五遍她把那些理由划掉了,第六遍又写回来了,第七遍她关掉了邮件,把手机扣在桌上。
她先找的方屿。那天下午方屿在二楼整理戏台的测绘数据,她把手机递过去,没说话。方屿接过去看了一眼,抬起头,看着她。
“如果溪姐需要人手的时候有人要走,你怎么看?”她问。声音比平时低,像是在试探一个她自己还没想清楚的问题。
方屿把手机还给她,靠在椅背上,两只手交叉搭在肚子上。他看着天花板想了大概五秒,然后坐直了。
“你走了,我一个人也修得了楼——但没有人帮我骂记者了。”
姜念笑了一下。嘴角往上提了一下就掉下来了,比哭还难看。
方屿认真下来,把椅子往前挪了半尺,膝盖差点碰到她的。他的表情收住了,那种学弟式的、有点憨的温和收起来了,换了一种更沉的、像在说一件很重要的事的语气。
“姜念,溪姐四年前为了陆砚深放弃了读研——这件事后来她用四年才找回来。你觉得她看到你为了鹿鸣放弃自己的机会,会觉得那是感动吗?”
姜念低下头,手指在裤缝上搓了两下。方屿没有催她,把桌上的测绘数据翻了页,继续对坐标,但笔没有落下去。
“我不知道。”她说。
“你知道。你只是不想知道。”方屿把笔放下了。
姜念回到一楼的时候,林鹿溪正蹲在展柜前面,把柳思成日记复制品翻到了新的一页。她站起来的时候膝盖响了一声,转过身看到姜念站在楼梯口,脸色不太对。
“你最近几天魂不守舍——说吧。”
林鹿溪的语气和她在工地上说“这根柱子歪了”一样,没有质问没有试探,就是陈述事实,然后等解决方案。姜念站在楼梯口,手插在卫衣口袋里,手指攥着手机,攥了十几秒,然后抽出来,递给她。屏幕上是那封offer邮件,亮着,光标停在了“接受offer”的按钮旁边,还没有按。
林鹿溪接过去,从头看到尾。她看得很慢,每一个字都看了,包括邮件末尾那个英国公司的Logo——一个抽象化的塔楼,线条简洁,灰色。她把手机还给姜念,把手套摘下来放进口袋。
“你什么时候走。”
不是疑问句。是陈述句。像在说“今天周二”或者“豆浆放在桌上了”。姜念站在那里,嘴唇动了两下,没发出声音。眼泪从那两个眼眶里涌出来了,不是一颗一颗的,是一下子就涌出来的,顺着脸颊往下淌,滴在她卫衣的领口上,洇开一小片深色的水渍。她没有擦,就那么站着,两只手垂在身体两侧,手指微微蜷着。
“我走了工作室怎么办。”
声音是抖的,尾音往上翘,像一个小孩在问“你们是不是不要我了”。林鹿溪看着她,没有递纸巾,没有拍她的肩膀,没有说“别哭”。她把展柜的门关上,锁扣咔嗒一声。
“我四年前也问过周也屏老师——‘我走了那栋楼怎么办’。”她的声音不大,但每个字都很清楚。“他跟我说——楼不会走,机会会。现在我把这句话还给你。”
姜念用袖子擦了一下脸,袖子是棉的,擦在脸上有点疼。她吸了一下鼻子,眼眶还是红的,但眼泪止住了。
“可是你一个人——”
林鹿溪打断了她。不是那种不耐烦的打断,是那种“我已经知道你要说什么,不用说完”的打断。
“我不是一个人。方屿还在,新的测绘师下个月入职,我手里的项目一个都跑不了。但你手里的offer只有一个。”
她走到桌前,从保温壶里倒了杯水,推给姜念。杯子是陶瓷的,白色的,杯壁上有一道细细的裂纹,从杯口一直裂到杯底,但没漏水。姜念两只手捧着杯子,水是温的,杯壁烫着掌心,凉意和暖意搅在一起,分不清哪个是哪个。
“姜念。”林鹿溪喊她的名字,用了全名,不是“念念”不是“姜大总管”,是“姜念”。“你不是我的助理。你是我的朋友。朋友是用来飞的——不是用来留的。”
姜念捧着杯子,低着头,眼泪又掉下来了,但这次没出声。水滴进杯子里,和水混在一起,看不见了。她低着头沉默了很久。杯里的水从温变凉,从凉变到和室温一样,她一口没喝。
“那我做三个月交接。”她说,声音还哑着,但比刚才稳了。
林鹿溪把杯子从她手里拿过来,倒了凉水,重新倒了杯热的,推回去。
“两个月够了。”
姜念把杯子端起来,喝了一口,烫的,舌尖麻了一下。她把杯子放下,杯底磕在桌面上,发出一声闷响。她站起来,把手机从桌上拿起来,屏幕还亮着,那封offer邮件还在,“接受offer”的按钮还在等着她按。她把手机翻过来扣在桌上,没有当场按。
“我回去考虑。”
“你已经考虑了三天了。”林鹿溪把展柜的灯关了,大厅的光线暗了一半。“再考虑七天也一样。两个月后走还是三个月后走,区别不大。走不走,区别大。”
姜念走到门口的时候,回头看了她一眼。林鹿溪已经蹲回展柜前面,把另一盏射灯打开了,光柱打在柳思成日记的另一页上,“木有筋脉”那四个字被照得像刻在石头上。她没有抬头,手在调整灯架的角度,手腕上那道旧疤在灯光下反着白色的光。
姜念推门出去了。站在巷口,拿出手机,给方屿发了一条消息。
“她不让我留。”
方屿的回复很快,像是手机一直握在手里。“因为她自己就是被‘不让留’救回来的。”
姜念看着这行字,把手机放进口袋。她站在巷口,面前是老城区那条她走了两年的巷道。路灯是陆砚深换过的,橘黄色的光把青石板路照得像一条发光的河。街口的早餐铺已经打烊了,卷帘门拉下来一半,门口的电线上停着一只麻雀,缩着脖子。裁缝铺的灯还亮着,老板娘在踩缝纫机,嗒嗒嗒嗒的声音从门缝里漏出来,断断续续的,像有人在很远的地方打字。
她对着巷子深处那座被夜色包裹的藏书楼看了很久。穹顶的轮廓在暮色里越来越模糊,天窗透出来的光是浅蓝色的,很弱,像一盏快没电的灯。她站在那里看了十几秒,嘴唇动了一下,没有声音,但口型是“谢谢”。
然后她转身,快步往出租屋的方向走去。步子比平时快,快很多,不是小跑,是那种知道要去哪里所以不需要再犹豫的步伐。帆布鞋踩在青石板路上,声音不大,但每一下都很实,像钉子钉进木板,一下一下的,越来越远。
巷口的橘猫蹲在垃圾桶上,看了她一眼,没跟上来。它把头转过去,舔了舔自己的爪子,然后蜷成一团,把尾巴盖在脸上。远处的路灯一盏一盏地亮着,从巷口一直亮到尽头,像一排等着什么人的信号。她走过一盏,下一盏就亮了,走过了,灭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