顾长渊说这话的时候正蹲在菜地里拔萝卜。秋萝卜长得壮,从土里露出半个白身子,他攥着萝卜缨子使劲一拔,萝卜出来了,他往后一仰,一屁股坐在了泥里。
沈辞归站在菜地边上,手里端着一杯茶,看着他满屁股泥的样子,忍不住笑了。“你多大年纪了,还拔个萝卜都坐地上。”
顾长渊没理她,把萝卜上的泥抖了抖,放进篮子里。他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泥,转过身看着沈辞归。秋天的阳光照在他脸上,皱纹很深,鬓角的白发比去年又多了不少,但他的眼睛还是亮的,亮得跟二十年前在京城第一次见她时一样。
“辞归。”
“嗯。”
“我们当初成亲太仓促了。”
沈辞归端着杯子的手顿了一下。仓促?她想了想,好像确实挺仓促的——那时候刚离京不久,在太湖边的宅子里安顿下来,顾长渊有一天忽然说“我们成亲吧”,她说“行”,然后两个人就在院子里拜了天地,青萝和老周是见证,连个像样的喜服都没有,她穿了一件淡粉色的褙子,顾长渊穿了一件深蓝色的袍子,拜完了就吃了一碗面,念安那时候才四岁,蹲在地上吃糖,吃得满脸都是。
“我想补办一场婚礼。”顾长渊说,声音不大,但很认真,“请所有的亲朋好友来。风风光光地办一场。”
沈辞归看着他,看了好一会儿。他脸上有一道泥印子,从左颧骨一直延伸到下巴,大概是拔萝卜的时候蹭上去的。她伸手帮他擦掉了,手指在他脸上蹭了两下,皮肤粗糙得很,胡茬扎手。
“你都多大年纪了,还办婚礼?”她说,语气带着笑,但眼眶已经有点红了。
“多大年纪都要办。”顾长渊说,声音还是不大,但更认真了,“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,沈辞归是顾长渊的妻子。”
沈辞归的眼泪掉下来了。她没擦,就那么站着,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淌,流到嘴角,咸咸的。她想起二十年前,这个男人在京城第一次跟她说“跟我走”的时候,她才二十四岁,他三十一,两个人都是最好的年纪。她没有跟他走,她还有太多事没做完,太多仇没报,太多责任没卸。后来她卸下了,跟他走了,走得干脆利落,连头都没回。
但她欠他一个婚礼。
一个像样的、风风光光的、在所有亲朋好友面前大声说出“我愿意”的婚礼。
“好。”她说,声音有点哑,“办就办。”
念安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屋里出来了,站在门口,手里拿着一本书,看见她娘在哭,她爹站在菜地里一身泥,两个人隔着菜畦对视着,空气中有什么东西在发酵。她看了几秒钟,忽然大喊了一声:“娘,答应吧!”
沈辞归转头看了她一眼,笑了,眼泪和笑容混在一起,好看得不像话。
念安跑过来,从后面抱住沈辞归的腰,下巴搁在她娘肩膀上,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。“娘,我要当伴娘!”
“伴什么娘,你该当主婚人。”沈辞归说。
念安想了想。“也对,我是你们唯一的女儿,主婚人应该我来当。”她从沈辞归身上下来,转了个圈,双手叉腰,学着大人的语气,“顾长渊先生,你愿意娶沈辞归女士为妻吗?无论贫穷还是富有,无论疾病还是健康——”
“行了行了。”顾长渊打断她,但嘴角弯得很深。
念安不依不饶,继续演:“沈辞归女士,你愿意嫁给顾长渊先生吗?无论他拔萝卜摔个屁股蹲还是种菜把韭菜当草拔了——”
沈辞归笑着在她额头上弹了一下,弹得她捂着额头哎呦了一声,笑得蹲在了地上。
筹备婚礼的事,念安全包了。
她说这是她这辈子最重要的事——比考进士重要,比当巡抚重要,比什么都重要。她要给她娘一个最好的婚礼,一个让全江南都记住的婚礼。
请柬是她亲手写的,用洒金的红纸,小楷,一笔一划的,写得很慢很认真。她写了整整三天,写到手指头肿了也不停,蘸着冰水继续写。请柬发往全国各地——发到京城给太上皇和太后,发到苏州给苏慕白、刘正(刘正已经告老还乡了,住在苏州城里)、周明远、吴德茂、王志远、李茂才,发到杭州给念安的那些同僚和下属,发到松江给那个织户,发到景德镇给那个窑工。
每张请柬上都写着同样的话——“家母沈辞归与家父顾长渊,将于九月初九在太湖宅邸补办婚礼。恭请光临。”
苏慕白收到请柬的第二天就来了。
他骑着马从苏州城里赶来,马背上驮着一个大包袱。他从马上跳下来,把包袱解开,里面是一匹天水碧的蜀锦,颜色是那种极淡极淡的绿,像春天的湖水,光打上去会流动。他双手捧着那匹蜀锦,递给沈辞归。
“沈老板,这是天水碧,蜀锦里最好的。给您做嫁衣。”
沈辞归接过那匹蜀锦,手指摸上去滑得像水,凉丝丝的,从指缝间溜过去。她的眼眶红了,想说点什么,但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,只是点了点头。
苏慕白看着她,笑了一下。“沈老板,我等这一天等了二十多年了。”
沈辞归的眼泪终于掉下来了,砸在那匹天水碧上,洇开一小团湿痕。
老周也来了。
他拄着拐杖,走路一瘸一拐的,但手里捧着一个红布包袱,捧得紧紧的,像捧着什么了不得的宝贝。他把包袱放在桌上,解开红布,里面是一对金灿灿的龙凤镯,镯子上刻着龙凤呈祥的花纹,龙鳞凤羽都刻得清清楚楚,做工精细极了。
“老周亲手打的。”老周的声音颤巍巍的,眼眶红红的,“打了三个月,手生了,打坏了好几个,就这对能看。”
沈辞归拿起那对镯子,沉甸甸的,金的,在阳光下闪闪发亮。她翻过来看,镯子内侧刻着两个字——“辞归”。又拿起另一只,内侧刻着——“长渊”。两个字刻得很细,笔画工整,一笔一划都不含糊。
老周在旁边站着,用袖子擦眼泪,擦了半天,眼泪越擦越多,最后索性不擦了,就那么泪流满面地站着,笑得像个孩子。
顾长渊走过来,拿起那只刻着“长渊”的镯子,套在手腕上。镯子有点紧,卡在手腕上,他转了转,转不动,但他不摘,就那么戴着,在阳光下翻来覆去地看。
婚礼定在九月初九。
太湖边的宅子布置一新,大门上贴了红双喜,院子里挂满了红灯笼,连栀子花丛上都系了红绸带。青萝指挥着几个帮忙的婆子打扫卫生,擦了又擦,扫了又扫,地板擦得能照见人影。她在厨房里忙了三天,准备了一百多道菜,光扣肉就蒸了二十碗。
念安把能请的假都请了,提前七天回来帮忙。她每天都忙到半夜,安排宾客的住宿,核对宴席的菜单,检查婚礼的流程。她比她娘当年打仗还认真,每一个细节都要过问,连桌上的花是摆栀子花还是摆桂花都要纠结半天。
沈辞归劝她歇歇,她说不行,这是我娘这辈子最重要的一天,不能出一点差错。
顾长渊这几天反而不种菜了。
他每天早起练剑,练完剑就坐在院子里擦那把剑,擦了又擦,剑刃擦得能照见人。但他擦剑的时候明显心不在焉,擦着擦着就停下来发呆,发完呆又继续擦,一把剑擦了一个时辰也没擦完。
沈辞归看着他,问了一句:“紧张?”
顾长渊手里的布停了一下。“不紧张。”
“那你擦一个时辰的剑?”
顾长渊没说话,把剑插回鞘里,站起来走到沈辞归面前。他伸出手,握住了她的手,她的手凉凉的,他的手热热的。他低下头看着她的手,看着那些皱纹,那些老年斑,那些因为常年握笔而变形的手指关节。
“我等这一天,等了二十多年了。”他说,声音有点哑,“所以不紧张。”
沈辞归看着他,忽然踮起脚尖在他脸上亲了一下。亲完就转身走了,走得很快,快到顾长渊都没反应过来。他站在原地,伸手摸了摸被亲过的脸,嘴角慢慢地、慢慢地弯了起来。
婚礼前一天晚上,沈辞归失眠了。
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,顾长渊躺在她旁边,呼吸均匀,不知道睡着没睡着。她盯着帐子顶上的绣纹看了很久,绣纹是一对鸳鸯,绣得很粗糙,是青萝年轻时候的手艺,现在看有点土,但她一直没换。
她忽然坐起来,披上外衫,走到院子里。
月光很亮,照着满院子的栀子花和红灯笼,红灯笼的光在月光里晕开一圈一圈的光晕,像在水里滴了一滴墨。她坐在桂花树下的石凳上,看着天上的月亮。月亮快到圆了,差一点点,明天就圆了。
她想起很多年前——母亲坐在烛光下写信,泪流满面,说“辞归,为娘不希望你像我一样”。她想起她握着笔写下“守护大梁比皇位更重要”那行字,塞进玉匣夹层里。她想起她打开玉匣,找到那张纸条,用灵犀之眼看到母亲流泪的画面。
她想起自己对顾长渊说——“母亲真正的遗愿,不是让我报仇,不是让我守护大梁,而是让我自由地活着。”
她现在自由了。
明天,她要在所有亲朋好友面前,嫁给那个她爱了二十多年的男人。不是仓促的、凑合的、随随便便的拜天地,是风风光光的、认认真真的、让所有人都见证的婚礼。
身后传来脚步声,是顾长渊。他披着外衫走过来,在她旁边坐下,伸手握住了她的手。他的手热热的,她的手凉凉的。他用力握了握,她回握了一下。
两个人坐在月光下,谁都没说话,风吹过来,栀子花香一阵一阵的。远处太湖的水面上渔火闪烁,橘红色的光在水面上晃来晃去,像碎掉的星星。
“明天会是个好天气。”顾长渊说。
“你怎么知道?”
“我种了二十年菜,看天吃饭,能不知道?”
沈辞归笑了,靠在他肩上,闭上了眼睛。他的肩膀还是硬的,硌得她太阳穴疼,但她没挪开,就那么靠着,听着他的心跳声,扑嗵扑嗵的,很稳,跟二十年前一模一样。
明天,她要穿天水碧的嫁衣,戴老周打的龙凤镯,在所有亲朋好友的注视下,嫁给这个男人。她要让他大声说——“沈辞归是顾长渊的妻子。”
她在心里默念了一遍这句话,嘴角弯了弯,在顾长渊的肩膀上蹭了蹭,找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。他的衣服上有股泥土的味道,还有青草的清香味,跟二十年前在京城时身上的铁锈味完全不一样了,这个味道好闻多了。
她闭上眼睛,听着风声,听着水声,听着他的心跳声。月光照在她脸上,照在她鬓角的白发上,那些白发在月光里亮得发白,像一根根银丝,藏在她黑色的头发里,安静地发着光。秋千在风里轻轻晃着,绳子在横杆上磨出极轻极细的吱呀声,像老鼠在啃木头,又像有人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唱歌。
念安的房间里还亮着灯,橘红色的光从窗户纸透出来,模模糊糊的。她在写信,写的是婚礼的流程,写了一遍觉得不好,撕了重写,又撕了又重写,桌上堆了一堆纸团。沈辞归透过窗户纸看着那个晃动的影子,嘴角弯着,没有说话,也没有走过去敲门。远处传来一声猫叫,喵——拖得很长,在夜色里荡了一下,又停了。风吹过竹林,哗啦啦的,像下雨。沈辞归在顾长渊肩上蹭了蹭,把那根翘起来的线头揪掉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