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廷先锋军抵达南郡北郊的那天,天气好得不像话。秋高气爽,天蓝得像水洗过一样,连一丝云都没有。两万先锋军沿着官道浩浩荡荡开过来,旌旗遮天蔽日,马蹄扬起的尘土在半空中形成了一道灰黄色的幕布,远远看去像一条土龙在地上翻滚。先锋将军姓马名彪,四十出头,一脸横肉,在北境跟北狄打过几年仗,自诩“百战名将”。他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,手搭凉棚往南望了望,看见南郡军的营寨扎在五里外的平地上,营寨不大,旌旗也不多,粗略估算也就五六千人。
“五千人对两万,也敢列阵?”马彪冷笑了一声,从鼻子里喷出一股气,摸了摸下巴上的短须,转头对身边的副将说,“传令下去,全军突击!拿下南郡,人人有赏!抢头功的时候到了,别让后面的弟兄抢了先!”
副将犹豫了一下:“将军,要不要等后援到了再打?九王的火器据说很厉害……”
“什么火器,不过是些会响的炮仗罢了。”马彪不耐烦地挥了挥手,“北狄那些蛮子没见过世面,被吓破了胆。咱们朝廷的正规军能跟北狄比?传令!进攻!”
进攻的号角吹响了。两万先锋军排出进攻阵型——骑兵在前,步兵在后,盾兵举着大盾掩护两翼。这是朝廷军标准的平原进攻阵型,马彪在北境用过无数次,每次都很好用。骑兵冲锋撕开敌军阵线,步兵跟进扩大战果,盾兵掩护侧翼防止包抄。简单粗暴,但有效。
可惜他面对的不是北狄骑兵。
沈惊鸿站在中军的瞭望台上,手里举着望远镜,镜筒里朝廷军的阵型尽收眼底。骑兵大约三千人,排成三列横队,马速已经提起来了,马蹄声隆隆作响,震得地面都在微微颤抖。骑兵后面是一万步兵,举着长矛和刀盾,步伐整齐。两翼各有两千盾兵,大盾遮住了半边身子,只露出一双双眼睛。
“王爷,打不打?”王大壮站在瞭望台下,手里握着燧发枪,枪管已经装好了弹药,燧石夹也拉开了,就等着击发。
“等。”沈惊鸿的望远镜始终没有放下,镜筒里朝廷骑兵越来越近,距离从一千步变成了八百步,从八百步变成了五百步。
“王爷,再不打就冲到跟前了!”
“四百步……三百步……”沈惊鸿算着距离,等到朝廷骑兵冲到三百步的时候,望远镜里马彪的脸都能看清了——满脸横肉,嘴巴大张着,正在喊什么,声音被马蹄声盖住了,听不清。她的手猛地往下一挥,“放!”
令旗落下的瞬间,三千燧发枪兵同时开火。
第一排跪射,第二排蹲射,第三排立射。三段击的枪声密集得像暴雨打在铁皮屋顶上,砰砰砰砰砰,连成一片,没有间隙。三百步的距离,铅弹的动能正处于巅峰状态,打在战马身上就是一个对穿的血洞,打在骑兵身上就是碗大的伤口。朝廷骑兵前排像割麦子一样齐刷刷倒下,战马的惨叫声和人的哀嚎声混在一起,响彻云霄。后面的骑兵收不住速度,踩着前面同伴的尸体继续往前冲,然后被第二轮、第三轮弹雨覆盖,成片成片地倒下。
马彪的战马被一颗流弹击中了脖子,血喷出来溅了马彪一脸。战马往前冲了几步,前腿一软跪倒在地,把马彪甩了出去。他在空中翻了个跟头,重重摔在地上,头盔飞出去老远,在地上弹了几下滚进了路边的水沟里。他趴在地上,耳朵里嗡嗡作响,眼前一片模糊,嘴里全是土腥味。他挣扎着想爬起来,手撑在地上摸到了一摊黏糊糊的东西——是血,不知道是人血还是马血,热的,带着一股铁锈味。
“冲锋!继续冲锋!”他嘶吼着,声音被枪声淹没了,连他自己都听不太清。
朝廷骑兵的战马受惊了。不是一匹两匹受惊,是整个骑兵阵型全部崩溃。燧发枪的枪声和硝烟味让战马发了疯,它们不再听从骑手的指挥,有的原地打转,有的往后跑,有的干脆把骑手甩下来自己跑了。骑兵阵型彻底乱了,后面的步兵被溃退的骑兵冲散了队形,盾兵被自己人撞得东倒西歪,手里的盾牌掉了一地。
沈惊鸿举着望远镜,从镜筒里看到朝廷军的阵型已经完全崩溃了。但她没有下令追击,而是把望远镜转向了朝廷步兵的方向——步兵阵型虽然被溃散的骑兵冲乱了,但人数还在,盾兵的大盾还在,如果让他们重新组织起来,还是能打的。
“王大壮。”
“在!”
“手榴弹。”
王大壮咧嘴笑了,转身冲后面吼了一嗓子:“手榴弹准备!”
一千枚手榴弹同时点燃了引线,嗤嗤地冒着白烟。南郡军的士兵们从掩体后面站起来,助跑两步,把手榴弹抡圆了扔了出去。一千枚手榴弹在空中划出一道道弧线,像一群黑色的飞鸟,密密麻麻地砸进了朝廷步兵的阵型里。
手榴弹落地前就炸开了。连环爆炸在朝廷步兵阵型中此起彼伏,钢壳碎裂成数千枚预制破片,向四面八方飞射。朝廷步兵的大盾挡不住这些东西——精钢破片能打穿铁甲,更别说木盾外包铁皮的玩意儿了。盾阵被炸开了一个又一个缺口,缺口后面的步兵被弹片扫倒了一片又一片。鲜血喷溅在盾牌上,顺着盾牌的纹路往下淌,在地上汇成了红色的溪流。
马彪终于从地上爬起来了。他的脸上全是血,左臂软塌塌地垂在身侧,骨头被摔断了,白色骨茬从皮肉里戳出来,在阳光下白得刺眼。他的目光扫过战场,瞳孔剧烈地震动着——两万大军,死的死,伤的伤,跑的跑,还能站着的不超过三千人。
他的嘴巴张开了,想喊“撤兵”,但声音还没出口,一颗铅弹从三百步外飞来,正中他的胸口。铅弹从正面射入,从背面穿出,在他胸口留下一个拳头大的血洞。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胸口的窟窿,眼神里满是不可思议,嘴唇动了几下,像是在说什么,但只有血泡从嘴里冒出来,没有声音。
马彪的尸体轰然倒地,砸在血泊里,溅起一小片红色的水花。
先锋将军被击毙的消息传遍了战场,朝廷军最后的士气也崩溃了。残兵败将扔下兵器四散奔逃,跑不动的跪在地上举手投降,有人把头盔摘下来扔在地上,有人把旗帜撕了当绳子捆自己。战场上到处是丢弃的兵器、旗帜、盔甲,一片狼藉。
王大壮带着燧发枪兵打扫战场,用枪口指着跪在地上的降兵,一个一个押回营寨。降兵们低着头,双手抱在脑后,排成长长的队伍,像一条灰色的蛇在战场上蜿蜒。有人小声啜泣,有人不停地念叨“我不想死”,有人目光呆滞,走起路来像个木头人。
赵铁山蹲在地上清点缴获的兵器,两万人的装备,长矛、刀盾、弓箭、盔甲堆成了几座小山。他把几件盔甲捡起来看了看,做工粗糙,铁片薄得能透光,连南郡矿工戴的安全帽都不如。他把盔甲扔回堆里,在账册上记了一笔——缴获兵器两万余件,但质量太差,全部回炉。
清点战果的时候,王大壮的笔尖在纸上划了好几次,因为他不敢相信自己算出来的数字。朝廷先锋军两万人,被击毙八千,被俘三千,其余溃散。南郡军伤亡——不足二百。其中阵亡的只有四十多人,其余的都是轻伤,大部分是操作火器时烫伤的,不是被敌人打伤的。
他把账册递给沈惊鸿的时候,手还在抖。
“王爷,这数字要是传出去,天下人会不会觉得咱们在吹牛?”
“吹不吹牛,让他们自己来看。”沈惊鸿合上账册,塞进袖子里。
战场上的硝烟还没散尽,空气中弥漫着火药、血腥和焦糊的混合气味。受伤的战马在远处哀鸣,声音凄凉,像婴儿在哭。沈惊鸿骑马从战场上走过,马腿踩在血泊里,溅起的血滴落在靴面上,她没有低头去看。
王大壮跟在后面,骑的是缴获的北狄战马,马脖子上还挂着一串朝廷军的小旗,是他在战场上捡的战利品。他脸上带着一种打了胜仗后的亢奋,眼睛亮得像点了灯,嘴里一直在跟旁边的士兵吹嘘刚才那一仗打得有多漂亮。
沈惊鸿骑马走到战场中央,勒住缰绳,环顾四周。夕阳西下,把整个战场染成了暗红色。
她低头看见地上有一个被遗弃的盾牌。盾牌上刻着“先锋营”三个字,字迹歪歪扭扭的,漆面被血浸透了,看不清原来的颜色。盾牌的边缘被手榴弹破片打穿了一个洞,洞口的铁皮向外翻卷着,露出下面焦黑的木芯。
她弯腰从地上捡起一只靴子。靴子是朝廷军的制式装备,黑面白底,靴底还是新的,纹路清晰,没怎么磨损。靴筒里塞着一封信,信封上写着“吾儿亲启”四个字,墨迹被血洇开了,有些模糊。她把信抽出来看了一眼,是一个老母亲写给儿子的信,大意是家里收成不好,让他寄些银子回去。信还没寄出去,人已经死了。
沈惊鸿把信折好塞回靴筒里,把靴子放在路边的一棵大树下,用石头压住。风吹过来,把信纸的一角吹起来又放下,像一只蝴蝶在扇动翅膀。
大军开拔回营。王大壮走到一半回头看了一眼战场,几个收尸队的士兵正在把尸体往坑里拖,动作机械得像在搬木头。一个人拖着一具尸体经过那棵大树,看了一眼石头底下压着的靴子,没有动它,继续拖着他的尸体往前走。
沈惊鸿骑马走在队伍最前面,从袖子里摸出龙符看了一眼。符面的裂痕又多了一道新的分支,从主裂纹上分叉出去,细得像头发丝,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。
她把龙符塞回袖子里,手指碰到了一块硬硬的东西——是那块前朝玉玺残片,老嬷嬷给她的,一直贴身带着。玉玺残片温润如玉,触手生凉,贴着皮肤有一种让人安心的重量。她的手指在玉玺残片上摩挲了两下,感受着那上面凹凸不平的刻痕,然后收回了手。
队伍经过一片高粱地的时候,一只野兔从地里窜出来,差点被马蹄踩到。野兔受惊后在官道上窜了几步,一头扎进了路边的草丛里,不见了踪影。几个士兵哈哈大笑,笑声粗犷,在空旷的田野上传得很远。
沈惊鸿抬头看了看天色,西边的云层被夕阳烧成了暗红色,边缘镀着一层金边。
她拉了一下缰绳,胯下的战马打了一个响鼻,加快了脚步。马蹄踩过官道上的一滩水洼,水花四溅,泥点子溅在王大壮的马腿上,他低头看了一眼,骂了一声晦气。
远处传来收兵的号角声,呜呜咽咽的,混着风声,听不太真切。号角声里带着一种悲壮的味道,像是一个人在空旷的原野上唱歌,嗓子粗粝,调子沉郁,唱着唱着就被风吹散了。
沈惊鸿把歪了的帽檐扶正,帽檐上沾着几点干了的血迹,她用手指蹭了蹭,血迹已经干了,蹭不掉。
手指在帽檐上留下一道浅灰色的擦痕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