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擎苍走了三天了。
苏甜甜数着日子——走的那天是第一天,第二天她把灶台擦了三遍,第三天她把他的枪油布洗了。
第四天,她坐下来写信。
桌上摊着信纸,她握着笔想了半天——以前写信是追他,后来写信是哄他,再后来写信是比赛。现在写信是为了什么?
为了让他知道她还在。
"陆擎苍:
你走了四天了。
院子里的白菜我帮你收了,冻坏了可就白种了。赵磊走之前落了一双袜子在操场,我给他捡起来洗了,那臭小子也不嫌丢人。
你不在,做饭没人嫌弃了。我炖了一锅排骨,吃了三顿才吃完。一个人吃饭真没意思,连个抢的人都没有。
婚礼的事你别操心,等你回来再说。我不急。
但你得快点回来。
你的苏甜甜"
写完了,她看了一遍——平淡得很,跟家常话一样。没有花前月下,没有山盟海誓,连"想你"两个字都没写。
但她觉得这样就行。他看得懂。
——
信寄出去第五天,回信到了。
苏甜甜从通信员手里接过信——信封皱巴巴的,像是被塞在口袋里带了很久。她拆开——
"苏甜甜:
收到。白菜谢了。排骨别做太多,吃剩的不好。尽快回。
想你。"
苏甜甜看着最后两个字——"想你。"
他写的。
陆擎苍主动写了"想你"。
以前这个男人连"我喜欢你"都得逼着说,"想你了"得催三遍才肯写。现在他自己写了。就两个字,干巴巴的,没有修饰,没有铺垫,但比任何甜言蜜语都让她心里发烫。
她把信贴在胸口,站在院子里笑了好一会儿。
——
从那天起,写信成了苏甜甜每天最要紧的事。
早上起来先烧水,再做饭,收拾屋子,洗衣服——忙完了坐下来,铺开信纸,把当天的事写给他听。
"今天王婶子家的鸡跑出来了,我帮她追了半条街。"
"赵磊托人带了封信回来,写了一页纸,有半页是错别字。"
"林小雨教我认了几种草药,说山上蚊子多,让我给你缝个香囊。"
"你那条围巾我拆了一截重新织,上次领口太紧了,你系着不舒服。"
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。但她知道他爱看——他回信虽然短,但她提到的事他每样都回了。
"鸡跑了记得关院门。"
"赵磊的字该练了。"
"香囊不用缝,蚊子咬不死人。"
"围巾领口松一点,别拆太多。"
苏甜甜看着他的回信笑——每一条都是命令的口气,但每一条都在乎。
——
晚上她坐在灯下,把他的信拿出来重新看。
"想你。"
就两个字,他写了就没收回去。以前他写情书像挤牙膏,说一句藏三句。现在不同了——他不在她面前,反倒比当面更坦诚。
苏甜甜把信折好,放进铁皮盒子里。盒子里的信越来越多了,从比赛时候的到现在的,一封一封叠着,像日子一样厚实。
她合上盖子,扣好锁——
"还有二十六天。"她自言自语。
窗外有风,吹得窗棂嘎吱响。她拉了拉被子——以前他不在的时候她不觉得冷,现在反而不习惯了。
大概是被他捂娇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