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陆野,今天的信在桌上。"
沈桃从厨房探出头,手里还拿着锅铲,嘴角沾着一点酱油。
陆野刚从连队回来,脱了外套挂在门后,走到桌前坐下。信纸照例折成四方块,压在茶杯底下。他拿起来展开,看了一遍,嘴角微微翘了一下。
"第六十五封。陆野,今天院子里的鸡把你的鞋叼走了,我追了半条巷子才拿回来。你说这鸡是不是记仇?上次你嫌它下蛋少瞪了它一眼,它就报复你。不过话说回来,你的鞋真臭,鸡都叼得下去,也是不容易。"
陆野看到最后一句,嘴角抽了一下。
"我鞋没那么臭。"
"你闻闻去,我晾在外头的,隔了三丈远都能闻见。"沈桃端着菜出来,把盘子往桌上一搁。
"那是鸡的味道。"
"鸡可不长脚汗。"
陆野不跟她争了,把信纸折好,从口袋里掏出钢笔,在背面写了一行字——
"鞋洗了。今天也喜欢你。"
这是他每天的回信,从来不超过两行字。有时候写"饭好吃",有时候写"今天训练累但回来看到你就好了",有时候就五个字"今天也喜欢你"。字还是歪歪扭扭的,跟刻碑似的,但每一笔都用了力。
沈桃拿过信纸看了一眼,笑了。
"你能不能换句词?天天'今天也喜欢你',跟定时报表似的。"
"想说的就这一句。"
"那你就不能加点别的?比如我今天穿的新衣裳好看?"
陆野看了她一眼:"今天穿的那件?"
"嗯。"
"好看。"
"真诚点!"
"真好看。"
沈桃被他那副一本正经的样子逗乐了,把信纸收起来,进屋贴到情书墙上。
墙上已经贴了十几张了,最近的几排都是婚后的信,她的长篇大论挨着他的三言两语,看着悬殊得很,但凑在一起又莫名和谐。
从结婚到现在,沈桃一天没落过。哪怕那天孙长顺在的时候没写成,第二天她也补上了。有时候写得长,满满一页纸,从鸡下蛋写到隔壁张嫂子吵架,从陆野的臭鞋写到院门口新开的小摊。有时候写得短,就一句话——"陆野,今天也想你。"
陆野的回信更短,但也没断过。每天晚上,他看完信就坐在桌前写几个字,写完塞进她枕头底下。第二天沈桃起床一翻就能摸到,纸角被他折过又展平,显然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。
前两天沈桃翻铁盒的时候发现,婚前的第一个铁盒早就满了,第二个铁盒刚铺了个底。她把铁盒捧在手里晃了晃,听着里头信纸沙沙响,忽然觉得日子真快。
"陆野,你说过这面墙贴满了换大房子,铁盒满了你买不买新的?"
"买。"
"买几个?"
"你要几个买几个。"
"我想要十个。"
"那就十个。"
沈桃笑着把铁盒放回去,心想十个铁盒得装多少封信,那得写多少年。
不过没关系,她有的是时间。
写信这事儿已经成了习惯,跟吃饭喝水一样自然。每天不写几句,她就觉得少了点什么,浑身不自在。陆野也是,有回他出任务回来晚了,没来得及写回信,沈桃第二天一早翻开枕头底下是空的,当即就黑了脸。
陆野补了一封,写了八个字——"昨天太累,对不起。今天补。"
沈桃看完,气消了,把信塞进铁盒里。
这男人,笨归笨,但从来不让她等第二天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