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了店门回到公寓已经快十点了。
林晚走楼梯上去——电梯坏了,物业说明天修。到了三楼,信箱在楼道口。她顺手拉开看了一眼——里面躺着一封信。
白色的信封,没有寄件人地址,没有署名。右下角有一枚邮戳,蓝色的,字迹模糊,但她认得出那两个字母——FR。法国。
她把信封拿出来,翻过来。背面也是空白的。信封没有封口——只是把封舌塞进了里面。
她上了楼,开门进屋,把包扔在玄关的椅子上,走到客厅坐下来。开了台灯,暖黄色的光照在信封上。
她把封舌抽出来。里面只有一样东西——一张照片。
照片是光面相纸打印的,六寸,边角裁得很整齐。画面上是一个小女孩,看起来十岁左右。扎着马尾辫,穿着一件白色T恤和牛仔短裤,光脚踩在沙滩上。背景是大海和一条海堤,阳光很亮,把海水照得发白。女孩面朝镜头,笑得很灿烂——嘴巴咧开着,露出一排还没长齐的牙,眼睛眯成了两道月牙。
林晚盯着那张脸看了三秒。
她的手指开始发紧。
那个女孩的眉眼——眉弓的弧度、鼻梁的高度、下颌的轮廓——她见过这张脸。不是在林柔脸上,不是在自己脸上。是在霍廷安的照片上。在张德贵家铁皮盒里那张黑白照片上。那个穿白衬衫的年轻男人。
照片背面有一行手写的字。蓝色圆珠笔,字迹工整,一笔一划的:
"明珠,2005年,尼斯。"
林晚的手开始发抖。
霍明珠。霍廷安的长女。五岁就被霍廷渊"处理掉"的霍明珠——所有人都以为她死了。白薇说过,霍廷安出事前,霍廷渊曾经暗示过"那个孩子不能留"。林柔假扮了十几年的"霍明珠"——因为真正的霍明珠已经不在了。
但这张照片是2005年拍的。霍明珠如果活着,2005年应该十岁。
五岁被处理掉的孩子,十岁出现在法国尼斯的沙滩上。
她翻回正面,又看了一遍那张脸。女孩笑得无忧无虑,马尾辫被海风吹歪了一缕,搭在肩膀上。她的左耳上方有一颗小痣——林晚摸了摸自己的耳后。她没有。林柔也没有。但白薇有一次无意中提过,霍廷安的左耳上方有一颗痣。
他的女儿遗传了。
林晚把照片放在桌上,又拿起信封抖了抖——没有别的了。没有信,没有纸条,没有解释。只有这一张照片,和照片背面那行字。
但信封的封舌内侧——她翻过来看了一眼。有一行极小的字,像是用细头签字笔写的,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:
"3月15日。尼斯老城区。Le Petit Paris。"
一个日期。一个地点。一个约见。
她坐在沙发上,照片搁在膝盖上。台灯的光照着那张笑脸——十岁的霍明珠,在法国南部的阳光下,对着镜头笑。
她活着。她至少在2005年还活着。那现在呢?二十年过去了,她在哪?给她寄信的人是谁?是霍明珠本人,还是知道她下落的人?为什么现在才联系?为什么寄给她?
照片上女孩的脸和记忆里霍廷安那张黑白照片重叠在一起。眉眼,鼻梁,下颌。一个父亲和一个女儿,隔着生死和岁月,长着同一张脸。
她拿起手机,拨了霍景珩的号码。响了四声,接了。
"还没睡?"他的声音有些哑,大概也在熬夜。
"霍景珩。"
"嗯。"
"关于霍明珠——"她的声音在发抖,她自己都听出来了,"有人约我去法国见面。"
电话那头沉默了。不是那种犹豫的沉默——是某种巨大的东西砸下来之后,还没来得及消化的沉默。她听见他的呼吸声,粗重的,一下一下的。
然后他开口了。两个字。沙哑的,像是从喉咙最深处挤出来的,又像是把所有的情绪压成了一块铁,只露出这两个字的边角:
"我陪你去。"
她攥着手机的手松了一点。照片从膝盖上滑下去,落在沙发的坐垫上,女孩的笑脸朝上。台灯的光照着那行字——"明珠,2005年,尼斯"——蓝色圆珠笔的字迹在暖黄色的灯光下泛着一点微光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