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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8章 魏明洲的宣判

替身夫人她不死心 笔墨云飞 1113 2026-06-23 13:40:36

二次宣判的日子定在三月中旬的一个周二。

那天早上林晚五点半就醒了。她躺在床上看了一会儿天花板,然后爬起来洗漱。霍景珩比她还早,已经在厨房里煮粥了。

"你几点起的?"林晚趿着拖鞋走进厨房。

"五点。"他把粥盛出来,"睡不着。"

两个人坐在餐桌前喝粥。白粥配咸鸭蛋,没什么味道,但林晚一口一口喝得很慢。她不紧张——该紧张的时候早就紧张过了,现在反倒是平静的。就是吃不下什么东西。

白薇的航班是前天到的,住林柔那边。林柔说帮着照看小念,白薇今天去法院。九点半,三个人在法院门口碰了面。

白薇穿了一件藏蓝色的呢子大衣,头发盘起来,戴着珍珠耳钉。她比上次宣判的时候胖了一点,脸上的气色好了很多。看到林晚的时候她没说话,只是伸出手握住了林晚的手,捏了两下。

"走吧。"林晚说。

旁听席最后一排。林晚坐最里面,霍景珩坐中间,白薇坐靠过道那边。法庭里人不多——上次宣判时那几个记者没来,旁听席上零零散散坐着七八个人,有些是法学院来旁听的学生。

魏明洲被法警带进来的时候,林晚看了他一眼。

上次的灰色棉服换成了深蓝色的看守所制服。他比上次又瘦了,脸颊凹进去一块,颧骨更突出了。但最大的变化不是身体——是精气神。上次宣判的时候他腰板挺直,步伐不紧不慢。这次他走进来的时候肩膀是垮的,脚步拖沓,法警在旁边轻轻推了他一下他才走快点。

他在被告席上站定,低着头。

法官开始宣读判决书。

林晚没有看魏明洲。她的目光落在审判席上,看着法官翻动案卷的动作,听着那些法律条文的措辞——"经审理查明""证据确凿""足以认定"。

"被告人魏明洲在霍廷安被害一案中,事先与直接责任人存在资金往来,参与预谋,构成故意杀人罪之共犯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、第二十七条之规定,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。"

"前罪偷税漏税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,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,与本次所判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。"

二十年。

白薇的手握紧了。林晚感觉到她的指尖在发抖。

法槌落下的声音在法庭里回荡了一下。魏明洲被法警带出去的时候,林晚没有看他。白薇也没有。白薇的眼泪从眼角无声地滑下来,沿着颧骨流到下巴,滴在她藏蓝色大衣的领口上。她用拇指擦了一下,擦不干净,又擦了一下。

然后她轻轻说了一个字:"好。"

走出法院大门的时候,阳光照在台阶上,暖融融的。三月中旬的阳光已经有了春天的意思,风也不像冬天那样割人了。

林晚在台阶上站了一会儿。她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——在法院门口,在阳光下面,为这件事画一个句号。但她张了张嘴,什么都说不出来。

霍景珩站在她右边,白薇站在她左边。三个人都没说话,也没走。台阶下面停着几辆车,有个穿西装的男人从车里下来往法院走,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打量了一眼,没停。

白薇先开口了。她用纸巾擦了擦眼角,吸了吸鼻子,声音还有些哑:"走吧,我请大家吃饭。"

"吃什么?"霍景珩问。

"随便。什么都行。"白薇挽住林晚的胳膊,"今天吃什么都是好的。"

林晚低头笑了一下,跟白薇一起往台阶下走。走了两步她忽然停住了,弯腰把鞋面上沾的一小片枯叶拈起来,手指搓了搓,叶片已经干透了,碎成了几小片掉在台阶上。

作者感言

笔墨云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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