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世章案了结后第十天。
法租界一条不显眼的弄堂口,陈小刀把手里那桶刚调好的红漆往地上一搁,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。
这铺面不大,两进两开,顶多能塞下六张方桌。墙面是新刷的,白得刺眼,还带着股石灰味儿。陈小刀也没讲究,找来一块还没刨平的木板,拎起一把秃了毛的大刷子,蘸着黑漆,在板子上龙飞凤舞地写了三个字——“夜来香”。
字写得歪歪扭扭,那“香”字的最后一笔还拉了个长尾巴,看着跟狗爬似的。
“咋样?”陈小刀退后两步,眯着眼瞅了半天,咧开嘴嘿嘿一乐,像欣赏什么名家字画似的,“看着喜庆!”
他也不管别人怎么看,搬来梯子,“咣当”一声,把招牌往门楣上一挂。
没有鞭炮炸响,没有花篮贺词,更没有剪彩的戏码。陈小刀去杂货铺买了一串红灯笼,挂在门口,风一吹,那红艳艳的灯罩就在半空中晃荡。
这就是开张了。
还没到饭点,第一个客人就到了。
沈夜白提着一坛酒,慢悠悠地晃了过来。他左肋的伤口还没好利索,走起路来稍微还有点僵,但这不妨碍他脸上挂着的笑意。
“小刀。”沈夜白站在台阶下,扬了扬手里的酒坛,“你这招牌,谁给你题的字?跟鸡爪子刨的一样。”
陈小刀一听这话,不但没恼,反而乐得更欢了。他把围裙往身上一系,一边擦手一边跑下来:“哥!你来了!这是我自个儿写的!咋样,是不是看着挺喜庆?”
“喜庆是喜庆,就是有点费眼睛。”沈夜白笑着摇摇头,抬脚进了门。
屋里的桌椅都是陈小刀去二手市场淘来的,虽然旧,有些地方漆都掉了,但擦得锃亮。沈夜白找了张靠窗的桌子坐下,把酒坛往桌上一墩。
“都有什么菜?别整那些虚头巴脑的,弄点下酒的。”沈夜白喊道。
“好嘞!”后厨里传来陈小刀中气十足的声音,“哥你等着,马上就好!”
没过一会儿,热气腾腾的菜就端上来了。
一大碗红烧肉,色泽红亮,肥瘦相间,颤巍巍的;一盘清炒时蔬,翠绿欲滴;一碟油炸花生米,炸得金黄酥脆;还有一大盆酸辣汤,撒了把葱花,酸辣味直往鼻子里钻。
陈小刀把围裙解下来往肩膀上一搭,也不把自己当外人,直接在沈夜白对面坐下。
“哥,尝尝。”陈小刀搓了搓手,脸上带着点紧张,“这可是我跟王大厨学了一个月的本事。”
沈夜白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,油水在舌尖炸开,肥而不腻,入口即化。
“行。”沈夜白点了点头,“这手艺,能在上海滩混口饭吃。以后你们吃饭不用去别处了,就来这儿,我给你免单。”
“免什么单啊!”陈小刀急了,脖子上的青筋都蹦出来了,“给哥吃饭哪能要钱!我陈小刀这条命都是哥给的,顿顿请我都愿意!”
正说着,门帘被掀开,顾念棠走了进来。她今天穿了件淡蓝色的旗袍,手里拎着个布包,看着温婉了不少。
“这么热闹?”顾念棠笑了笑,在沈夜白旁边坐下。
“来来来,顾小姐!”陈小刀差点嘴瓢,赶紧给顾念棠拿碗筷,“快尝尝,我刚出锅的。”
沈夜白给三人倒了酒,瓷碗里酒液微黄,香气扑鼻。
“喝。”沈夜白端起碗。
陈小刀端起酒碗,手有点抖。他看着沈夜白,眼眶一下子就红了。这小子平时拿刀砍人都不带眨眼的,今天却有点娘们唧唧的。
“哥。”陈小刀吸了吸鼻子,声音有点哑,“我从小跟着你。你让我往东我不往西,你让我打狗我不撵鸡。我做梦都没想过——有一天能坐在自己的馆子里,跟你喝一杯。我以前想,咱们这种人,最后估计都得横死街头,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。”
沈夜白看着他,没说话,只是轻轻碰了碰他的碗。
“那是以前。”沈夜白说,“现在不一样了。”
“是不一样了。”陈小刀抹了一把脸,“但我心里还是不踏实。这饭馆能赚钱吗?要是赔了咋办?要是哪天有人来捣乱……”
“赔了就再赚。捣乱就赶出去。”沈夜白端起酒碗,眼神清亮,“不是跟着我。是跟着你自己走的路。路是你自己选的,饭馆是你自己开的,赚了是你本事,赔了也是你交的学费。这酒,敬你自己。”
说完,沈夜白仰头,一口干了。
陈小刀愣了一下,随即用力点了点头,也把酒干了:“敬我自己!”
顾念棠坐在一旁,手里转着酒杯。她看着这两个男人。
一个曾经是呼风唤雨的帮派掌门,现在满脑子想的是怎么盖楼;一个以前是拿着刀砍人的跟班,现在系着围裙炒菜。
原来人真的可以重新开始。不管以前手上沾过什么,只要想洗,总能洗掉的。
那天晚上,三人喝到很晚。
陈小刀酒量不行,最后趴在桌子上睡着了,脸上还带着笑,嘴里嘟囔着什么“红烧肉……多放糖……”
沈夜白站起身,把身上的长衫脱下来,轻轻地披在陈小刀身上。
“走吧。”沈夜白转头对顾念棠说,“我送你回去。”
两人走出饭馆。
夜风有些凉,吹在脸上让人清醒不少。陈小刀的招牌在路灯下轻轻摇晃,“夜来香”三个字,在暖黄色的灯光里显得特别温暖,像个家。
……
送完顾念棠回到家,夜已经深了。
顾念棠并没有立刻睡。她在书桌上看到了一封信。那是宋明远刚才让人送来的,说是何世章在羁押期间写下的,指名要交给她。
信封没有封口。顾念棠坐在台灯下,把信纸抽了出来。纸很薄,字迹却很潦草,像是写的时候手在抖。
“顾小姐。我知道你不会原谅我。我也没有资格求你原谅。但这封信——是我欠你和你母亲的。”
顾念棠的手指捏紧了信纸。
信里继续写道:
“十二年前,你母亲林素秋在巡捕房做记录员。她在整理旧档案时,看到了金记商行的货运记录。她发现工部局有人在走私军火——那些货箱上标注的是‘纺织品’,但实际重量是军火的重量。
她没有声张。她去找了沈远山——因为你母亲知道,沈远山是上海滩唯一有能力、也有意愿去查这件事的人。
你母亲和沈远山查了三个月。他们掌握了初步证据——账目、货运单、码头工人的证词。你母亲写了一篇完整的调查报告,准备通过申报馆发出去。
但消息走漏了。
密信——就是我签的那封——上面写了四个字:‘处理干净。’
你母亲走的时候,手里攥着一封信。派去的人回来说——信上写的是一张手帕。我当时没明白。后来我明白了——你母亲到最后,想的不是自己的命,是怎么把那封信送出去。
沈远山比你母亲多撑了几个月。他查到了我。他来找我对质的时候——我没有承认,也没有否认。我跟他说了一句话:‘沈先生,你有女儿,有儿子。为了他们,不要再查了。’
他没有听。
我做过的,我认。你母亲和沈先生——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亏心的事。你问我为什么?为了钱?为了权?——其实都不是。人走到那一步,已经没有为什么了。就是停不下来。
还有一件事,我至今记得。
那天晚上我的人跟踪林素秋回到住处。她住在一间老旧的公寓里——我的人在楼下守着,看到二楼的灯亮了。过了很久很久——大概到后半夜——灯还亮着。
后来他们才知道,那晚林素秋坐在桌前写一封信。信的开头是‘庭远先生’——她写给沈远山的。
写了半张纸,她停下来,抬头看了看窗外的月亮。上海的夜空被租界灯火映成暗红色,月亮被云遮了一半。她看了一会儿,轻轻叹了口气,然后低下头继续写。
窗外的人不知道她在叹什么气。但他们记住了那个场景——一个女人,在深夜的灯下,独自面对一件比她大得多的东西。
她不可能赢。但她写了。”
信的末尾,是一个歪歪扭扭的落款:“何世章,民国十七年十月。”
顾念棠看完信,没有哭。
她的视线落在那句“轻轻叹了口气”上。她能想象出那个画面,母亲坐在那盏昏黄的灯下,窗外的月亮被云遮住,世界一片混沌。她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什么,她也知道自己可能会死。
但她没有停下。
顾念棠深吸了一口气,把信纸沿着原来的折痕叠好,整整齐齐地放进了抽屉最深处。
那里放着那面“明察秋毫”的锦旗,现在,又多了这封沾满罪恶的信。
她关上抽屉,手指在冰冷的桌面上轻轻抚摸。
“妈。”她对着抽屉,轻声说了一句,“我找到答案了。”
……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