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灯的灯泡有点黄。
这种光不刺眼,照在纸上,看着暖和。
陈默坐在书桌前。
那个黑皮日记本摊开着。
这是最后一页。
第三百六十五页。
这本子挺厚,但这四年更厚。一千四百六十天,一天一页,不少不多,刚好写满。
陈默拿起笔。
笔尖悬在纸面上,有一滴墨水慢慢渗出来,洇出一个小黑点。
“第一千四百六十天。四年。”
他写下了第一行字。
字迹跟第一页比起来,变了不少。第一页那个“陈默”两个字,写得有点抖,笔画有点生硬,像是在那是怕谁看见。
现在的字,很稳。撇是撇,捺是捺。像是那个他敲了三千下的墙,实诚。
“我写完了。”
他接着写。
“不是没有话写了。是这本写完了。下一本再说。也许买,也许不买。随缘。”
陈默停了一下。
他往后靠了靠,看着天花板上那个水印子。
这四年。
就像是一场大梦。醒了。
但他没把梦忘了。他把梦记下来了。
“这四年:”
“我失去了系统。”
“我失去了技能。”
“我失去了小七。”
笔尖在“小七”两个字上停了一会儿。
墨水稍微重了一点,透到了背面。
那是三条命。或者说,那是三样东西。
系统走了,那是那是把拐杖扔了。技能没了,那是把外挂卸了。小七走了,那是心里空了一块。
但紧接着,他又写:
“我得到了鼻子。”
“我得到了手。”
“我得到了眼睛。”
“我得到了老烟。”
“我得到了沈青瓷。”
“我得到了小周。”
陈默嘴角翘了一下。
这一赚,不亏。
以前有系统的时候,那些东西是数据。鼻子是嗅觉灵敏度+10,手是开锁概率+20,眼睛是夜视能力开启。
那是死的。那是代码。
现在,那是活的。
那是老烟抽的那个烟屁股味,那是沈青瓷身上那个淡淡的洗发水味,那是小周那个傻乎乎的笑。
那是真的。
“我下了一百四十七座墓。”
“犯了四十一次错。”
“救了两个人。”
“教了一个徒弟。”
这成绩单,拿出去给谁看都不丢人。
一百四十七座墓。那是多少个日日夜夜,是在多少个荒郊野岭,是在多少个不见天日的洞里熬出来的。
四十一次错。那是四十一次差点死。那是四十一次跟阎王爷擦肩而过。那是教训,那是学费。
救了两个人。那是积德。教了一个徒弟。那是传承。
“我打了一千多个绳结。”
“闻了一千多把土。”
“看了一百多幅壁画。”
陈默的手指头有点粗糙。那是绳子勒出来的。那是指茧。
那是这本子的厚度。
“我吃了四百多条鱼。”
那是为了那个碗。那是为了那个承诺。那是每个周五晚上的铁律。红烧,清蒸,水煮。
“我做了三百多个梦。”
“大部分不记得。”
“记得的几个里,都有河。”
那条河。那条清澈的河。那个没有尽头的岸。
那是他在想小七。那是他在想自己。
“小七。四年了。碗在。水在。”
“0号。走了。”
“我。在。”
只有三个字。
“我。在。”
这两个字,比前面那一千多字都重。
只要我在。只要人活着。
那就什么都还在。
陈默深吸了一口气。
他在这一页的最后一行,写下了两个字:
“够了。”
真的够了。
不多不少。
该丢的丢了。该拿的拿了。该忘的忘了。该记的记了。
这四年,圆满了。
“啪。”
陈默合上日记本。
声音很轻,像是一本书给这段时光盖了个章。
但他没把本子扔回架子上。
他把日记本拿起来,翻到封面。
封面上是黑色的皮,光秃秃的,什么都没有。
陈默拿起笔。
他在封面的正中间,用力写下了四个字:
“陈默。盗墓贼。”
字很深,笔尖差点划破皮。
不是“拾取者”。
那个是个机器的代号,是个没有感情的工具。
不是“容器37号”。
那是个实验品,是个小白鼠。
不是“系统宿主”。
那是个傀儡。
就是陈默。
就是盗墓贼。
盗墓贼怎么了?
盗墓贼也有鼻子,也有手,也有心。
盗墓贼也吃饭,也睡觉,也做梦。
盗墓贼也是人。
陈默看着这四个字。
看了很久。
他觉得这四个字最好看。比什么专家,什么教授,什么大文豪,都好看。
这就是他的脸。
这就是他的命。
他站起来。
拿着这本子,走到书架前。
书架上,已经有四样东西了。
罗盘。那是老周。
鱼碗。那是小七。
指骨。那是老周(也是老烟的师父)。
小锤。那是0号。
陈默把日记本放在了最后面。
跟它们挤在一起。
现在,五样东西了。
一行五个。不多不少。
像是五个兵。
“收着。”
陈默对着它们说了一句。
“都收着。”
“以后咱们就住这儿。哪儿也不去了。”
书架上很安静。
但陈默觉得它们听见了。
他拍了拍手。
转身,往厨房走。
厨房里有油烟机的声音。有炒菜的声音。有菜刀磕在案板上的声音。
那是沈青瓷。
那是人间烟火气。
陈默走进厨房。
沈青瓷正站在灶台前。手里拿着锅铲。
锅里冒着热气。那股香味直往鼻子里钻。
是鱼。
红烧鱼。
“回来了?”
沈青瓷没回头,把锅里的鱼翻了个面。
“嗯。”
陈默走过去,站在她旁边。
“日记写完了?”
“写完了。”
“最后一页写的啥?”
“写的账。”
“什么账?”
“我这四年的流水账。”
陈默看着锅里那条鱼。那鱼皮煎得金黄金黄的,裹着红亮的汤汁。
看着就有食欲。
“今天咸了还是淡了?”
陈默问。
这是每次必问的问题。以前是为了测试味觉,是为了看那个“尝”技能还在不在。
现在这就是个话头。
沈青瓷关了火。
把鱼铲进盘子里。
“你尝。”
沈青瓷把盘子端下来,放在台边上。
“筷子在那。你自己尝。”
陈默拿起筷子。
夹了一小块鱼肉。那是肚子上的肉,最嫩。
放进嘴里。
烫。
但他没吐出来。嚼了嚼。
咸淡正好。
那是那种正好能把鱼鲜味吊出来的咸,那是那种能把腥味压下去的淡。
酱香味也足。那是陈默最喜欢的味道。
“刚好。”
陈默咽下去。
“刚好。”
“那就行。”
沈青瓷端起盘子。
“你觉得刚好就行。”
“反正以后也是我做,你吃。”
“你爱吃啥我做啥。”
“哪怕你说想吃土,我也给你炒一盘。”
陈默笑了。
他看着沈青瓷的背影。
那背影挺好看。
“我不吃土。”
陈默说。
“我吃鱼。”
“管够。”
沈青瓷回过头,瞪了他一眼。
“去拿碗。”
“好。”
陈默转身去拿碗。
碗柜里,那个给小七备着的碗,还在那儿。
那是第五个碗。
陈默拿了两个碗。
一个是他的。
一个是沈青瓷的。
这就够了。
窗外,长沙的夜色深了。
屋里,灯亮着。
饭香飘着。
这就是日子。
这就够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