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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4章 卷宗上的名字

判堂的门比昨天来的时候轻了。

不是门变了——是沈青禾掌心的劲比昨天顺了。右手贴上去,金色纹路一透,石门就开了,没犹豫。

她迈进去。暖黄色的光迎面扑过来。主灯烧了一夜,火苗没变过——还是那个高度,那个颜色,不跳不晃。十二盏小灯也亮着,安安静静地围着主灯。

案桌在主灯正下方。

黑石桌面,比公审庭那张大一倍。桌面上搁着几摞卷宗——不多,四五册。摞得整整齐齐,边角对齐。不知道是谁放的。可能是赵明兰,也可能是判堂自己有的。

沈青禾走到案桌后面,坐下来。

石椅。硬。凉。她挪了一下屁股,没挪出什么舒适度来,放弃了。

最上面一册卷宗的封皮她认得。

灰黄色的纸,边角发卷,上有水渍——旧纸受潮的痕迹。封皮上写着五个字,墨色褪了大半,但还能认。

“沈氏通敌案。”

她的手搁在封皮上,没翻。

赵明兰从门口走进来。她今天能进来——昨天沈青禾点了主灯,判堂认了主。判官说让谁进,谁就能进。

“你找到了。”赵明兰走到案桌侧面,站着。

“在桌上放着。”

“我昨晚放的。”

沈青禾看了她一眼。

“你翻过了?”

“翻过了。”

“为什么不让我自己找?”

“你时间不多。摄政王给你十天。已经过了一天。”

沈青禾没接话。她把封皮翻开。

第一页。

纸发黄了——昭德十八年的纸,到今年整十八年。墨迹褪得厉害,但字还在。她凑近看了一眼。

“沈氏通敌,罪证确凿,流放边疆。”

八个字。字写得工整——不是那种潦草的判决书,是一笔一划写的。横平竖直。

落款在右下角。一个名字,一个日期。

名字:顾伯渊。

日期:昭德十八年秋。

沈青禾的手指停在“顾伯渊”三个字上。

顾伯渊。顾砚之的父亲。上一任判官。

“这份判决书是他写的?”她抬头看赵明兰。

“嗯。阴司备案的副本。阳间的判决书在刑部——但阴司也留了一份。判官经手的案子,阴司都有副本。”

“他亲自判的?”

“亲自判的。通敌案归判官管——不是阳间刑部管。沈侍郎的案子涉及阴阳两界,判官有管辖权。”

沈青禾把第一页翻过去。

第二页是证据清单。三条。

第一条:沈侍郎与北燕使臣密信三封,截获于昭德十八年二月。

第二条:沈府搜出北燕金锭四十两,银锭一百二十两。

第三条:沈府侍女翠儿证词,称亲见沈侍郎深夜会北燕人于府中后院。

沈青禾一条一条看完。然后翻到第三页——证词记录。翠儿的证词占了整整一页半,写得很细。什么时候见的、在哪里见的、来人长什么样、穿了什么衣服、说了什么话。

第四页是刑部的量刑建议——流放边疆,没收家产,眷属随行。

第五页——

空白的。

判决栏空着。没有字,没有签押,没有日期。

沈青禾来回翻了两遍。

“最后一页是空的。”

“对。”赵明兰说,“阴司的规矩——判官经手的案子,判决栏由判官自己填。顾伯渊写了判词,但判决栏没填。”

“为什么没填?”

“因为他死之前没来得及填。”

沈青禾的手指搁在空白的判决栏上。

“他死了。”

“昭德十八年秋天。他写完判词之后不久就死了——判官位传给了顾砚之。顾砚之六岁。填不了判决栏。后来这个案子就一直压着。”

“压了二十年。”

“二十年。”

沈青禾把卷宗摊平。五页纸铺在黑石桌面上,从左到右排开。第一页的判词,第二页的证据,第三页的证词,第四页的量刑,第五页的空白。

她低头看了一遍。

然后看第二遍。

“证据是假的。”她开口,声音不大,“密信——太后的人伪造的。我在阴阳案的卷宗里见过同样的手法,仿笔迹仿得一模一样。金锭银锭——搜查的时候塞进去的。翠儿的证词——收买的。阴阳案里老周的分赃账上有一笔,昭德十八年春,付给翠儿家五十两。”

赵明兰没出声。

“太后亲口承认过。”沈青禾继续说,“在阴阳案的审讯记录里——她说过‘沈家的事是我让人做的’。这句话有记录。人证也有。孙侍卫的证词里提过,太后让人把密信放进沈府书房。”

她把五页纸推到一边,从袖口里掏出另一份卷宗——昨天从大理寺旧档库里找到的。阳间的卷宗副本。跟阴司的这份对上了。

“两份卷宗,证据链一致。假的。从头到尾都是假的。”

赵明兰看着她。

“你准备怎么写?”

“写‘冤’。”

赵明兰的眉梢动了一下。

“就一个字?”

“判词里写清楚——证据造假、人证收买、太后构陷。最后一句:沈氏冤。”

“你知道你写了之后会怎样?”

“知道。判官写了判词,阴阳两界都认。阳间的刑部要重审。沈家的案子要翻。”

“翻案之后呢?”

“沈家被抄的家产要还。被流放的人——如果还活着——要接回来。死了的——”沈青禾停了一下,“死了的,要追封。”

赵明兰看着她。没说话。

沈青禾把袖口里的阳间卷宗也摊开,跟阴司的并排放在桌上。两份卷宗,一黄一灰。

“赵明兰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顾伯渊——顾砚之的父亲——他判这个案子的时候,知道是假的吗?”

赵明兰停了一息。

“不知道。”

“你确定?”

“他不知道。密信是太后仿的——仿得连刑部的笔迹鉴定都没看出来。顾伯渊看的时候,信是真的,金锭是真的,翠儿的证词也说得通。他没理由怀疑。”

“但他没填判决栏。”

“他没来得及。”

“如果来得及呢?他会填‘流放’?”

赵明兰没回答。

沈青禾低头看着第一页那八个字。“沈氏通敌,罪证确凿,流放边疆。”顾伯渊写的。工工整整。

她把右手掌心按在第五页——空白的判决栏上。

金色纹路从掌心渗出来,透进纸面。纸微微发了一层光——暖黄色的,跟主灯一个颜色。光在纸面上走了一圈,然后沉下去了。

纸面上多了一个标记。圆形的,很小,指甲盖大。金色的线在纸里——不是浮在表面,是嵌在纤维里。

“待判”。

“这是待判标记?”赵明兰凑近看了一眼。

“嗯。标记了之后,这个案子就锁在判堂里了。别人动不了。只有我能写最后的判词。”

“什么时候写?”

沈青禾把手收回来。看着掌心——金色纹路沉回去了,跟平常一样。

“写判词之前,我得先见一个人。”

“谁?”

沈青禾把两份卷宗合上。阴司的留在案桌上——标记了“待判”,走不了。阳间的塞回袖口。

她站起来。

“翠儿。”

赵明兰愣住。

“沈府的侍女?”

“对。第三页证词的提供者。阳间的卷宗里写着——案发后翠儿离开了京城,回了老家。老家在哪儿没写。但阴阳案的老周账上有一笔——付给翠儿家的五十两银子,经手人注明了地址。”

“你要去找她?”

“我要问她——二十年前她说的那些话,哪些是真的,哪些是别人让她说的。”

赵明兰看着她。

“她可能不说实话。”

“我知道。但我是判官。”沈青禾走到石门前,回头,“判官问话,她得说实话。”

赵明兰嘴角动了一下。

“你刚当判官第三天。”

“第三天怎么了?”

“没怎么。”赵明兰靠在案桌边,“去吧。”

沈青禾推门出去。窄廊。接引处。灰白色的路。入口。

石室。朱砂。后院。

顾砚之不在枯树底下。正堂门口的台阶上也没人。她往偏房走——门开着,桌上放着一方砚台,墨磨好了。砚台旁边搁着一张纸条。

她拿起来看了一眼。

“墨磨好了。我去旧档库找翠儿的户籍。顾。”

沈青禾把纸条折好塞进袖口。

她走到桌边,低头看了一眼砚台里的墨。不稠不稀。浓淡刚好。

她伸出手指蘸了一点,在桌面上划了一道。墨色均匀,不洇。

“他磨墨确实随他妈。”她嘟囔了一句。

作者感言

书瑶

书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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