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月二十五号上午九点,第七处。那封写着“问我”的信封拆开,里面一张纸,一页钢笔字。信不长,从头到尾三行:
“三个是意外。失踪那个,是叛徒。老金,你还记得是谁吗?”
信封里没有别的东西。信纸是火场遗纸,折法三折压边,收口内半分。笔迹并档,01信归档,编号P89。
上午十点,比对开始。陈拾把01信和昨天的名单残页并排贴上白板,先比的是字。可比出来的不是笔迹,是措辞。信里“叛徒”两个字用的写法,是一种旧案卷的行文格式,现行的公文里早不用了。苏眠顺着这个写法去查源头,查进了第七处的旧档库。老金当年对大火案的结案汇报笔录,原件还在。笔录里,老金陈述大火经过的原话,和01信的第二行,一个字一个字对上了。老金的笔录里有一句:“失踪一人,下落不明,性质待查。”信里那句“失踪那个,是叛徒”,用的是同一套语序,连断句的位置都一样。
写信的人,读过那份原始汇报笔录。那份笔录的原件,大火之后归进专案档案,调阅权限锁在处内,十年间的调阅记录只有一页,登记过的调阅人,两个。一个是老金本人,十年里调过三次。另一个登记在七年前,登记的名字被涂改液盖过,涂改液底下透出来的编号,尾笔上挑。
上午十一点,比对结果上墙。写信人不是听来的案情,是看过原始卷宗的案情。看过卷宗,还能活着从大火里走出来的人,名单上数不出几个。
下午两点,郑重出院,医嘱卧床,他没卧,下午三点自己坐进了会议室。人到齐之后开的是组内决议会。议题一个:大火案重启。摆上桌的理由是三样并档:名单残页写明七人小组,结案报告只记七人到场,01信指认失踪者为叛徒。一份十年前的卷宗,报告、名单、信,三张纸三个数,对不齐。决议全票通过,重启立案,代号沿用当年的M-09。会上定下规矩:重启案的材料不进系统,全部手写归档,存放在只有一把钥匙的铁柜里,钥匙在老金身上。
晚上七点,老金家L54。他回去翻一样东西,陈拾跟着。旧柜子的最底层,压箱底的一个铁皮盒,盒里是一张旧照片,边角磨圆了,是七个人的合影,背景是旧档案楼的门口。老金说这张照片是小组成立那天照的,人齐,他自己也有份,是架了自拍线拍的。照片的背面写着日期,日期底下,是签名。
七个签名,竖着排。前六个是钢笔字,签的名字陈拾认出五个:老金的在末尾,06号的在中间。第七个签名的位置排在最底下,签在老金名字的下方,压着照片的边角。
晚上九点,照片带回技术科。七个签名先过了笔迹:前六个的墨迹干透程度一致,是当年同一支笔、同一时间签的。第七个不是。第七个签名的墨迹反光不同,干透程度落在十年之内。技术科给出的结论写了一行:第七签名为后补,补签时间与原件相隔若干年。
照片的正面又过了一遍放大。合影的七个人里,第六个人站的位置,身子的左半边虚了,是拍照时动了。老金指着这个人对陈拾说了一句:“他签完名就走了,照片是他走之前拍的。他没等到照片洗出来。”
这个人不在前六个签名里。他的签名,是第七个。
晚上十一点,第七处。会议室的灯从早上九点亮到现在没关过。何广坤和周芸守着卷宗比对桌,桌上的材料越堆越高。苏眠把大楼物业的用电记录调了出来,第七处这一层的灯,连续亮了四个通宵。
老金坐在桌前,01信压在手底下。他把信看了不知多少遍,最后把信摆正,对着陈拾问了一句:
“他连标点都记得。你说,他是不是当年在场?”
陈拾没有答。他调出那张合影的放大照,投在白板上。第六个虚影的人,脸在照片上是清楚的,正面,对着镜头,没动。
苏眠把这张脸对着第七处的旧人事系统过了一遍。十年前的在编档案里,检索结果只有一条:入职登记照,登记的部门是档案室,编号02。
档案员序列里排02。01信的落款是01,02号的档上登记的入职时间是十年前二月,入职两个月后小组成立,他在照片里。大火之后,02号的档没有死亡记录,也没有失踪记录,档案的状态栏里填的是两个字:借调。
借调的去向栏,空着。
技术科在这时打来电话,补了最后一个检测数:第七个签名的墨迹,干透程度和七年前那批国产墨水对上了。补签发生在七年前。七年前,档案室05号给06号的档挂了未结事项,登记科室那一栏写的“档案室05”。
05管的登记里,挂的是02的借调,写的是02的签名。可在人事系统的操作日志里,那条借调记录的录入终端,不在档案室。录入终端的机器编号,是收发室的那台老电脑。
收发室的收发筐,从U8开始,收的全是01的信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