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月二十四日早上九点,第七处的收发窗口落了一封信。
信封是手写的,落款处第一次有了字:01。信纸不是以往那批带定制水印的纸,是市面上最普通的道林纸,文具店里论包卖的那种。信纸上三行字,手写,笔画规整:
有人偷我的名单。帮我抓他。这是我最后一次求助。
三行字过了技术室全套。纸张、墨迹、指纹,指纹还是信封上那两枚老位置。不一样的只有一处:以往每一封信的信纸,边缘都做过防撕裂的裁切,这一封没有裁,纸边还带着文具店出厂的毛边。写信的人没有用他的老信纸。
老信纸用完了,或者,他不再按老规矩写信了。
信在十点的处务会上被念完,会场的反应分成两截。前半截是笑,有人在桌子那头笑出了声,一个杀了十几年的连环凶手,给警察写求助信,落款写编号。后半截没人笑。信里的“最后一次”三个字,被苏眠用红笔圈了出来,圈了两遍。
陈拾把议题摆上桌:接不接。接的前提只有三个:信里说的都是实情。名单确实被偷了,模仿犯确实逃着,档案员确实中过一刀。三条全部在案,没有一条需要再查。
十一点,举手表决。
何广坤先举。他的理由摆在桌面上:捆在厂里的那个是第二个,逃掉的那个是第一个,第九人死在他手上,这笔账早晚要算。档案员想抓的人,正好是专案组通缉的人,两条线是同一个人。抓人这一段,目标一致。
苏眠第二个举手。她把P137回溯帧摆了出来:楼道拐角里站了七秒的人,处刑的人不会看别人擦镜子看七秒。她的话只有一句:“他救人质那晚割胶带的刀,比我们的电击器快三十秒。”
技术组的两个人跟着举了。理由写在他们的勘验记录里:三年前的旧案、保护点的纽扣、血衣上的M批次扣,三样物证的移交链条,少了对面那个人,接不上。
老金最后一个开口。他没举手,先把前提说了:“我先把这个丑话立在前头。档案员的手上有命案,旧案的追诉一个都不能停,这个合作不洗白任何人,只救眼下的人。表决通过的是抓模仿犯,不是交朋友。规矩内用他,规矩外办他。他按规矩递线索,我们用;他越规矩动一次手,抓捕名单上加上他,按程序办,不打折。”
四票赞成,一票弃权。弃权的是列席的档案科借调员,理由记录在案:本人来自档案科,三名字表里的周慎与本人单位相邻,申请回避。
表决记录编号P141,一页纸,五个签名,弃权理由原文抄录。
下午三点,合作框架拟成。框架只有半页:线索交换的单向渠道维持不变,还是第七处的收发窗口。回信不写,回话用一个信箱,档案科后街打印店门口的公用报刊亭,约定的投放标记是折角的三折纸。合作的期限写死:模仿犯到案之日,即中止。中止之后的一切往来,按旧案程序走。
框架里另有一条附加,是老金口述、苏眠笔录的:合作期间,档案员的一切投送物默认为证据,编号入册,随案移送。这句话的意思写在纸面上:这半年他递来的每一张纸,将来都要在法庭上出现。
下午五点,贺兰的批复回来了。批复只有两行:框架备案,附加条保留。另外补了一个字:准。批文末尾没有多余的话,盖的是处里的章。
框架生效。当晚七点,第一份投放物放进了报刊亭:一张三折的纸,纸上两行字,写的是逃掉的模仿犯的体貌、伤位、最后消失的方位。投放记录全程录像,录像存档编号挂在P141下面。
晚上十点,值夜的警员在第七处的门缝里发现了一张纸。
纸是A4的,对折,折痕压得平整。展开之后,全组的人围过来看:复印件,复印的内容正是白天那份表决记录P141的原件,五个签名、弃权理由、老金那句“规矩内用他,规矩外办他”,一字不差,连笔录的格式线都在。
原件锁在处里的档案柜里,柜子没被动过。复印用的纸,和处里办公室用的复印纸同一批。
复印这份东西的人,拿到过原件,或者在原件成形之后的三个小时里,隔着一段距离看到过它,又把它完整地复了出来。第七处这一层楼的门禁记录,从下午三点到晚上十点,没有任何一条异常出入。
何广坤把复印件铺在灯下看了一分钟,在纸的边缘找到一处极淡的压痕。压痕是回形针留下的,针脚的间距,和厉文昭办公室书架第三格那枚回形针,规格一致。
晚上十点二十,苏眠把这件事记进值班簿。记完之后,她把复印纸翻过来,在纸的背面用侧光扫了一遍。
纸背面的右下角,有铅笔写的两个字,笔画极轻,不侧光看不见:
知道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