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金那张没交的申报表,第二天早上进了贺兰的办公室。表是他自己送去的,亲属一格里那个姓崔的名字没有划掉,栏边另贴了一页说明,说明的落款按了手印。贺兰看完,把表和说明一起封进信封,封口上签了时间:五月九日八点四十。
五月十日上午九点,第七处的大墙上开了新的一块。
陈拾在这块墙上钉了三张纸。第一张,三年前旧案现场提取的怀表链残段照片,链环的工艺是手工铆的,铆点磨损年代十年往上,旧案卷宗里这一条一直挂着未比对。第二张,纺织厂火场里烧剩的遗纸残页,纸边带着防撕裂老裁法,是大火之后消防从灰里清出来的、编号入库却始终没对上任何案件的物证。第三张,断代表P148的结论页,档案员名号传承,排班者死于火中。
三个点,一根红线。
线从怀表链手连到遗纸:铆链的手工工艺和裁纸的刀工,都是手工年代的手艺,两样活出自同一个人的概率,技术室给的比对意见是“高度同源”。线再从遗纸连到名号:排班者留下的账号、排期、留位,全部指着火里那个人。三点收拢,倒三角,三角的下尖落在同一个日期上,六年前,纺织厂大火那一夜。
“火不是事故,是换届。”陈拾把红笔搁在三角的下尖上,“委托皮影子烧档的是他,死在火里的也是他。委托上写着‘人不能死’,他给自己写了例外。档烧了,人没了,名号留给了下一个。”
下午一点,换代现场的时间线推演摆上桌。
起火前三天,火场安全评估单被人扫描存进了那个邮箱,评估单后来成了“最后一次登录”留下的附件。起火当晚,委托执行,皮影子在场,烧的是第九批档案。同一场火里死了一个人,死者身份在当年的事故报告里登记为厂内留守人员,无名氏,尸体靠随身的一枚怀表残链辨认未果,草草火化,骨灰无人认领。委托人、评估单持有人、遗纸裁切人、怀表链的主人,四个身份压在同一个无名氏身上。
推演卡在一处:委托“烧第九批,人不能死”的人,自己死在火里。皮影子当晚在场,他的证词没取到,人还在外面。何广坤调了当年火灾的结案卷宗,事故定性为电路老化,卷宗的会签栏里有消防、有安监,最后一栏是属地分局的复核签字。复核签字的经办人栏,字迹潦草,签名缩写成两个字母。技术室把缩写还原,还原出来的姓,和P140三名字表上的第三个对上了:周。
复核大火事故结案的那只手,和打印店开了二十年、社保一天没断的那个人,档案上是同一个名字。大火之后,改户口的崔明经档案科录入,打印店紧挨档案科开张。火里死了排班的上一任,火外接住名号外围散落线头的那个人,姓周。
下午五点,皮影子开口了。
人还是没到,话到了。旧城收押的那个小偷又替他带了一次口信,还是三折纸,还是那个折法。纸上两行:
火不是他自己的意思。点火的命令,来自组内第七人。
纸上另有一句收尾:我只说到这,再多的我也只知道这。
技术室验纸验墨,同源,字迹一致。
“组内”两个字进会议室的时候,老金正在倒水。水没倒完,他把手里的杯子放下了,放得很轻,杯口的水面晃了一下。
组内第七人,这五个字对着断代表的结构压下去:名号底下代代换人,账号注册十年,取号“第七任留”。第七任坐在位子上,排班的是第六任。组里没有“第七任”之外的说法,只有排序的第七个人。
晚上八点,换代图定稿,编号P149。图上是那个倒三角,三角旁边新加一栏:组内第七人,身份未明,特征线索一条,能对六年前火灾结案下达复核指令。周姓经办人那一栏被红线框了出来,框旁边打了个问号,问号后面跟着否定:周慎的影像全无,能确认他在场的只有档案墨迹,不能确认下命令的是签名的人。
图钉上墙,会议室清场。值夜的人走了之后,灯留了一盏。
晚上十点,何广坤复查完外围回到第七处,经过会议室的时候从门口看了一眼。老金一个人在墙前站着,站的位置正对着倒三角的下尖,手里握着一支笔和一张空白的纸。
纸上画了六个格子,六个名字填在格子里,全是第七处专案组的人名。第七格空着。
笔尖悬在第七格的上方,悬了很久,没有落。桌角那杯倒了一半的水,整晚没人再碰,水凉透了,杯壁上凝的水珠顺着杯沿滑下去,在桌面洇出一小圈。
老金在第六格的旁边,用极小的字添了一行批注,字压着格子线写,光线暗,得凑很近才看得清:
“第六个是我。第七个,比我还靠里。”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