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那笔抚恤金的发放日期,登记在民政局发放簿的末页。六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,陈拾和何广坤带着调卷函到了民政局,把整本发放簿的原件调了出来。
发放簿从三十年前起册,一册一年,摞起来三十本。纸页发脆,翻册要垫着衬纸。第一本翻开,首笔就是周慧兰:职工遗属抚恤,凭死亡登记办理,遗属关系一栏写的是“子”。签收栏里的名字,宋一鸣。
民政局的经办员是个快退休的老科员,看着他们抄录,搭了一句话:“这个户我记得。三十多年年年来,清明后来,年年是同一个人。改了卡之后没人来了,我还当是搬走了。”
上午过了一半,三十本发放簿的领取记录全部抄录完毕,一共三十笔。
第一笔在死亡登记后第八个月。此后每年一笔,年月齐全,金额随政策调整过四次,逐年递增。三十年只断过一次,第二十五年,断的原因登记在册:当年全市抚恤发放统一改卡,停发现金一年,次年补发,补发那一笔的金额是两份的合计。改卡之后的领取转为银行卡代发,代发的收款账户,民政局的系统里留存着开户信息。
三十笔的领取方式就此分了两段:前二十五年柜台签字,后五年卡内代发。柜台签字的那三十年,签收栏里是同一个名字的笔迹。
笔迹样本上午送去鉴定。等结果的空当,抄录的日期排成了一条线,铺在民政局借的办公桌上。
下午一点,三十年连续这条先定下来。没有缺年,没有他人经手,没有退回。死亡登记办于三十年前,领取始于死亡登记后八个月,此后一年不落。一个“殁”了三十年的人,账上活了三十年。
下午五点,笔迹鉴定出结果:三十一份签收笔迹,与宋一鸣入职登记的笔迹,同一只手。起笔的顿、横画的回锋、“鸣”字最后一笔的斜度,逐项对上。
也就是说,死亡登记是他办的,抚恤金是他领的,从二十二岁领到去年。他知道母亲没死,知道了三十多年,领了三十多年。
领取的周期是下午四点排出来的。三十笔的日期一条线铺开,规律浮出来:每一笔的领取日期,都落在清明后的七到十天之间。三十年,无一例外。改卡之后的代发也查了,代发的到账日期是随机的,可每年的实际支取日期,取款流水上清清楚楚,还是在清明后那一旬。
这个区间在卷宗里出现过。U16行册,宋一鸣历年顶身份的行动轨迹,清点出的规律就是清明前后动,年年如此。领抚恤的日子和他每年行动的日子,叠在同一旬里。清明这十天他做两件事:领钱,动账。陈拾把这条重合写进案卷的时候补了一句:“行册上查了三年的清明规律,今天对上了出处。他每年动账的日子,是给他妈领钱的日子。轨迹不是反侦察,是祭扫。”
钱的去向是晚上查完的。后五年的取款流水顺着一笔一笔核对:每年取一次,取出的钱当天存进另一个账户,原数,不添不减。前三十年没有流水,柜台现金年代,何广坤顺着储蓄网点三十年的开户和续存凭证,一张一张调,三十多笔的存入回单全部起获,每一笔抚恤金领出之后,都在当天原数存进同一个储蓄账户。三十多年,三十笔,一笔没动,累计的余额躺在户头上,数目抄出来的时候会议室里没人说话。
户名,周慧兰。开户时间是死亡登记后的第一个月。开户的预留印鉴,还是那只手。
挂失、密改、大额动账,这个户头三十年来一次都没有过。存折的补换记录两次,都是到期换新,办理人签字栏,同一个名字。利息的年度结单,三十张,没人取过。
老金看完这三样东西,发放簿的签收页、存入流水、不动余额的账户,在会议室坐了很久。桌上摊着三十本发放簿里抽出来的五本,翻在签收页。他一页一页翻过去,翻到第二十二年那本的时候停了一下,又继续翻。翻完他只说了一句:
“他不是在领钱,他是在确认母亲还活着。钱存进去,一动不动,动的只是每年清明的这一趟。这一趟要是哪年断了,才是真的出了事。”
苏眠把这句记进了案卷的备注栏。备注栏里还有她自己的一条:整个案子绕着一个“瞒”字,母亲瞒、儿子瞒、代领的人瞒,三十五年的账面干净,是因为三十五年的口径一致。
档案P174立卷,卷名:领取记录。卷内四样:发放簿抄录、笔迹鉴定、日期排线、账户流水。倒计时牌翻到二十五。
立卷完,散会前,何广坤做最后一道工序:把三十笔领取记录里所有的代领栏逐一过筛。二十九笔的代领栏是空的,剩下那一笔不是。
那一笔是第二十二年。当年代领的原因登记着:本人住院。代领人一栏,签了一个名字。
陈志国。
这个名字卷宗里查得到。U13的出狱者,诈死案的旧案底,出狱后住在城西,档案上的地址换了三次,最近的登记是一年前。对赌开始之前,这个人从来没有进过第七处的任何一册卷。
何广坤连夜把那一笔的原始凭证调了出来。凭证是张代领单,民政局的制式,单子上除了签名、日期、金额,还有关系一栏。代领人和领取人的关系,宋一鸣填的不是邻居,不是同事。
填的是:表兄。
陈拾把陈志国的档案调出来比年龄和亲属。陈志国今年四十七,比宋一鸣大五岁。档案里的家庭成员一栏,父母的名字都对得上,对不上的只有一处,他档案里的舅舅一栏是空白。可宋一鸣的外公家姓氏查得到,许兰的婚姻登记里,配偶的原籍姓氏,姓陈。周慧兰是许兰的表亲辈,绕回去,陈志国和宋一鸣之间隔着一层表亲,档案两头都没写全,这层关系只在一张代领单上落过一次字。
更要紧的是那一年。第二十二年,代领的原因写的是本人住院。宋一鸣的行册里,那一年的清明前后正好是一段空白,U16清点时标过疑,是三个行动空窗期之一。空窗的原因现在有了下落:他那年住了院,抚恤金是表哥代领的。
住院的记录,第二天一早去市一院调,调到了。住院人登记的姓名不是宋一鸣,是他那一年顶用的身份之一。阑尾手术,住院七天,出院时间在清明后第九天。手术签字的家属栏,签的名字也是陈志国。
一个出狱的表哥,替住院的表弟领钱、签字、办手续。这个人知道表弟的真名,知道表弟顶用的假名,还知道那笔钱背后“死”了二十二年的人。
何广坤把陈志国的一年前登记地址标上了地图。城西,老纺织厂家属区的边上,离当年抛尸的城西河边,直线一公里半。
深夜十一点,布防会开完,监控小组排了班。散会的时候,苏眠把周慧兰三十二岁那张合影又看了一眼。照片上第三排左起第四个,圆脸,辫子搭在肩上。
她的手指停在照片旁边的一张纸上。那张纸是白天从民政局带回来的,代领单的复印件,陈志国的签名旁边,领款人签字栏里还有一行小字,是经办员当年手写的备注,抄录时没人留意。
备注写的是:代领人称,钱先存他处,表弟出院后来取。
经办员的落款日期之后第三天,账上多了一笔转存。转出的账户,户名不是宋一鸣,也不是周慧兰。
户名是陈志国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