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上午九点,会议室。
桌上摆的是三样东西:一张交接完的空提袋,一页收进卷宗的铅笔字条复印件,还有一份刚送到的手写材料。材料是宋一鸣昨晚在看守所写的,早上随押解的车带过来,一共七页,钢笔字,字压着格线写,一页没留空。
封面的标题四个字:《我的第一案》。
陈拾先看的第一页。第一页写的是自首案由,一条一条列的:顶替户籍身份,两项;伪造国家机关公文,四份;隐匿档案,八批。每一项后面都注了年份和经手环节,经手环节里的人名,一半是已经归案的残党,一半是U19卷里出现过的旧人。这一页没写辩解,只有一句收尾的话:“以上事实,我不自辩。”
第二页到第六页,写的是条件。条件只有一个:审他之前,先解他的第一案。
第一案是什么,第七页交代了:周慧兰三十年前的“死亡”。
案由他写在第三页:周慧兰诈死,造假的人是他。户籍怎么换的、假病历从哪家医院开的、死亡证明上的日期怎么定的、当年经手的每一个人名,这五样,材料的后四页一件一件列了。列人名的格式是档案员的格式:姓名、当年身份、经办事项、下落。下落一栏,有三个名字后面写的是“殁”,其余的写着地址。
第七页的末行,他写了一段话,是整份材料里唯一一段成句的话:“你们要审的是档案员。档案员的规矩是解案,不是招供。我把我的第一案交给你们,你们按办案的规矩把它办透,办到证据链自己能站住。办透了,判决书写什么,我认什么。办不透,你们审到的只是一个认了罪的名单,名单是空的。”
材料当天入卷,编号P189,卷名:我的第一案。
上午十一点,条件陈述。
陈述安排在会议室,宋一鸣从看守所提回来,坐在桌子那头,对面是陈拾、老金、郑重。何广坤记录,苏眠的录音设备开着。
老金先把话拦在头里:“审你是法院的事,不是我们的事。规矩不能你自己定。今天这个会,是听你说条件,不是跟你谈条件。”
宋一鸣说:“我来谈的,就是要一个法律装得下的规矩。”
他往下讲。讲的是他的账怎么算:他替母亲造的那个“死亡”,在法律上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,罪证在三十年前的链条里,链条上的人一个个都老了,死了的死了,不查,罪证就散了。他要的不是免罪,是把这条链查实、钉死,罪证归罪证,人归人。他自己那份,判决书上写多少,他领多少。
郑重问了一句:“你要我们查你自己的罪,来给你定罪?”
“对。”宋一鸣说,“档案员交答案交了八批,最后一批,交我自己。查不透,你们定的罪少一截;查透了,我该领的一分不会少。这件事上,我们的账是同一个方向。”
会议室静了半分钟。老金没有再拦,只说了一句:“这事第七处定不了,得检察院点头。”
下午三点,检察院。
案子的承办人姓厉,厉文昭,五十岁,经济罪案口的检察官。第七处的人过去的时候,他桌上摆着两摞卷:一摞是批捕残党的,他经手;另一摞是早上从第七处转过来的《我的第一案》复印件。
郑重把条件原样讲了。讲完,屋里静了两分钟。
厉文昭先问程序:“他材料里列的人名,是不是新的犯罪线索?”
陈拾说:“是。三十年前的伪造链条,涉及多人,有的还活着。”
“那就不是人情,是侦查。”厉文昭说,“他管这桩叫第一案,法律管这桩叫案子。他要你们查它,本身就是在交罪证。查案和指控他,是同一条路——这条路上没有第二个方向。”
评估的议题当场改了。下午的会从三点开到六点,议题从“能不能答应私设的条件”,改成了“用什么名义把这七页材料办掉”。争论了两个回合:一个回合是管辖,周慧兰诈死案的犯罪地、结果地都要落纸;一个回合是宋一鸣的身份,他在这个案子里是犯罪嫌疑人还是线索提供人,落法条要落得干净。
结论落在一张程序文书上:周慧兰诈死案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侦查,宋一鸣在该案中的身份定为报案人与线索提供人,他所称的“第一案”并进案里查。他本人另案处理,自首材料归入他的案卷,两案的证据链交叉互用。
文书拟完,晚上七点,带回第七处。
郑重拍板之前,把丑话当面说给了宋一鸣听。人是从看守所提回来听的,会议室里还是上午那几个人。
“你的条件,算不上答应。”郑重说,“查案是职权,不是待遇。查到哪一步算哪一步,证据不认人情。查出来的东西对你是罪是功,法律说了算,你说了不算,我们说了也不算。”
宋一鸣听完,只回了两个字:“够了。”
老金最后补了一条,是给他自己的:“侦查我们来做。你说的证据链自己站住,站不住的那天,别怪我们没替你扶。”
宋一鸣说:“不用扶。我妈的案子,三十年没人扶,也立在那。”
晚上八点,检察院。
厉文昭在文书上签字之前,从保险柜里取出一样东西,放在卷首:一封信的复印件。信是残党头目“倒扣的秤”在看守所寄给他的,信里给他定过一个日子,落款盖着一枚自刻的印章,印章的格式和案卷里登记过的“死期信”一个路数。原件早已入证,复印件是他给自己留的那一份。
他把复印件压在卷首,签了字。签完说了一句,屋里只有郑重和陈拾在场:
“我接这个案子,以法律的名义,也以当年死期信的名义。他给我寄过死亡,我陪他走完审判。”
文书签完,程序走通。晚上九点,第七处收到检察院的正式函:周慧兰诈死案立案,侦查期限按诉讼流程倒推。硬杠子写在函的末行,一行加粗的字:本案证据补齐,须在宋一鸣案开庭之前。
函到的时候是晚上九点二十。陈拾把函钉进卷宗,翻回P189的第七页,对着末行那句“名单是空的”看了半分钟,起身去了作战室。白板当天晚上立了起来,标题写了八个字:周慧兰诈死案复原。
白板立完,押解的车还没走。宋一鸣上车之前,交给陈拾最后一页纸。纸是他新写的,钢笔字,只有一行:
“我妈的死亡日期是假的。真的那个日子,在她的陪葬里。”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