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,第七处。
十九张卡钉在白板上第五天,卡一那条线走完了,接力、第九页、铁皮盒,三件东西都进了卷。按破一卡讲一段的规则,陈拾向宋一鸣兑现之前,先要自己把下一张卡立起来。墙上十九张卡按年份排着,排卡二的,是那一年的一九七九。
上午,读卡。
卡二的纸是七十年代的公文纸,钢笔字,体例和卡一一样。卡面抬头一行:“太平间新人·1979。”索引摘要记的是:市立三院太平间,尸体调包,换走一具“溺亡”男尸,处置结果,内部消化。摘要下面一行小注,比卡一多了一句:“登记有‘复苏’二字,存疑。”编号:卡二。
摘要里能拆出三件事:案发地点是市立三院的太平间;被换走的是一具登记为溺亡的男尸;医院的档案里留过一个“复苏”的登记。
上午十一点,调包手法推演。
推演的材料是老金从档案科挖出来的。一九七九年市局对三院太平间有过一次内部核查的底档,底档没有立案,只有两页纸的核查记录。记录上写:当年三月,太平间一夜之间换走一具男尸,顶进来的是一具无主尸。值夜的更夫第二天报的案。核查的结论一栏写的是“人员进出登记齐全,未发现违规”,结论之后附了一句手写的话:“‘齐全’的登记里,有一条是当晚新添的。”
推演从这条手写的话往下走。当晚的进出登记簿在底档的附件里,一共七条,六条是日常的,第七条添在案发当夜的十一点,来人登记的由头是“领尸”,领的正是那具溺亡男尸。领尸人签了名,名字是三个字,笔迹经痕检初对,和系统内历年四百多份签名档没有命中。比对样本库里,能比的对象还剩一个来源:P192规矩档案七份抄本的字迹。
下午两点,旧医院档案室。
去三院是苏眠和陈拾一起去的。三院的老楼还在,档案室在老楼的半地下。复苏登记的老册子一年一本,一九七九年的那本调出来,翻到三月:三月十一日,复苏登记栏登了一笔,“溺亡,复苏,留观”。
登记的格式是表格:日期、床位、复苏时间、处置。这一笔的处置栏写着“自行离院”。床位栏空着,复苏时间栏写着“二十二时四十分”。
苏眠往后翻。这一笔之后的下一页,页数连着,登记的笔迹也连着,但两页之间隔着一段:前一页的末行停在“留观”两个字中间,墨色比上文重;后一页的首行另起,写的是别的人的登记。何广坤后来在卷里给这一段起了名字:缺页口——不是少纸,是同一本册子里,被人续写过中间一段。
晚上六点,回到第七处,卡二入卷,编号P202,卷名:卡二。当晚的案情会开在白板前。
会上摆的同构表是何广坤做的,两张A4纸并排钉着。左页是卡二的复苏登记:一九七九年三月十一日,溺亡,复苏,二十二时四十分。右页是从市局和医院两头调来的另一起记录:二〇〇九年八月,一名十岁男童溺水,救起地点城南,送院,市立三院,复苏成功。
两行日期,相隔三十年。陈拾把两页并排看了半分钟,拿了一把尺子,压在两页的日期栏上,尺子的边对齐了两行字。
左页的地点一栏,按复苏登记的规矩填的是入院前经过,写的是“城南,井”。右页男童的入院记录,来院前的急救记录上写着:溺水地点,城南枯井。
苏眠看着那把尺子,把右页看了两遍,看的时候没有说话。看完了,她说了一句:
“这张卡上,右页的人是你。你在查自己。”
陈拾的右手在尺子上停了半秒,拿开了尺子,说:“先查左页。一九七九年三月十一日,在城南那口井里溺下去又活过来的人,是谁。查清了他,才知道两页为什么长得一样。”
晚上九点,查左页的办法定下来,走的是户籍和死亡登记的路。当晚户籍库的协查单发了出去,协查的条件只有两条:一九七九年三月前后,城南,男性,死亡登记在册、事后注销或缺注销的。
夜里十一点,回函到了三条。三条都是死亡登记在册的,注销时间、殡葬记录齐全,人死了,埋了,有坟。三条里没有三院复苏登记上的那一个,一个登记了“溺亡复苏、自行离院”的人,死亡库里查无记录。
活着走出太平间的那个人,两头都没有档。活人的档里没有他,死人的档里也没有他。
协查单加发了第四条:查一九七九年前后,三院复苏登记涉及人员的社保卡和就医记录。
凌晨零点十分,社保系统的回函到了。回函上是一条刷卡记录:一张开户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社保卡,卡主姓名栏是乱码,开户时挂的是三院的复苏编号。那张卡上个月刷过一次,刷卡的地点,是市立三院老楼对面的药店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