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,第七处。
手杖的线索连夜查了一层。“守诚”两个字,錾在杖头铜圈上。金守诚,托运单上的名字,管道工班长,火灾后调离、去向不明。户籍档案调出来,金守诚有一子,随母姓,姓程。子名一栏,写的是程慕白。手杖归了旧主的后人,还是从来就没离开过程家的门,档案里查不出,能查出的只有一条:金守诚的死亡注销,办在十年前,经办手续的档案编号,缺失。
上午九点半,图书馆借阅处的日报表送到第七处。表上一条新纪录:读者程慕白,持有效证件,办借书证一张,当日外借图书三册。
三本书的书名照抄如下。第一册,《消防史》。第二册,《古籍保护规范》。第三册,书名登记栏里写的是《第七处志》,备注栏里多了一行小字:“未公开本”。
《第七处志》不在图书馆的编目里。借阅处的馆员回忆,这本书是来人自带的,说是指定要“以书换书”,他捐给馆里一册手抄的县志孤本,换馆里的借阅登记走一道手续,把自带的书录进外借记录。馆员照办了,登记之前,他翻了一眼那册《第七处志》,油印的,纸色发黄,封面无编号。
书单抄送第七处,入卷,编号P281。
上午十一点,会议室,书单摊在桌上,一页纸,三行字。
苏眠先开的口:“《消防史》不是查怎么防火的,是查怎么起火的,历年火灾的成因、蔓延、扑救的时序,全在里面。他借这本书,是在选火路。”
陈拾接的是第二本:“《古籍保护规范》,馆方编的内部规范,里面附了古籍部的全部设施图纸,展柜的型号、夹层的结构、恒温系统的管线走向。他借的是地形。”
第三本没有急着说。那一册《第七处志》被借阅处扣下封存,中午送到了第七处。志是六十年代的油印本,记的是第七处建处头十年的事,一页一页翻过去,翻到第七十一页,页脚有一行当年誊写员的批注,批注的字迹是宋建邦。批注写的是:“配电层一案,卷宗不全,此页存目。”
陈拾把三本书并在一起,在白板上写了推演,推演标着“假说”两个字,按红线的要求。
假说分三层。第一层,火点:《消防史》里城东老货栈那一场火的案例分析,起火点在配电层,延燃最慢,扑救最难,原因只有一条,配电层夹在楼板之间,烟先走、火后到,发现的时候火已经烧透了。第二层,地形:《古籍保护规范》的图纸里,古籍部的展柜背墙后面有一条检修夹层,夹层一头通配电层,一头通古籍部的柜后,宽度容一人侧身。第三层,旧案:《第七处志》第七十一页存目的“配电层一案”,六三年立项,立完就散了卷,散卷的经手科室,是档案科。
三层并到一张图上,图是图书馆的剖面图,陈拾在剖面图上画了一条线:从配电层进,走检修夹层,到展柜背后。整条线,不经过任何一个布控圈能看到的明面。
下午三点,推演会。何广坤拿着图纸复核夹层的可行性,复核完报数据:“夹层全程十九米,侧身走,正常人四分钟。他右腿代偿,步频慢三成,六分钟。加上配电层到夹层口的距离,从进配电层到展柜背后,全程不超过八分钟。八分钟,我们的三圈布控里外十二个机位,一个都拍不到他。”会议室静了一会儿,他说完了后半句:“除非把机位架进夹层。可夹层一旦进了人,他就知道我们读懂了书单。”
老金看着剖面图上的那条线,说了一句:“他把火点、路线、旧案,三样拆成三本书借给我们看。看懂了是我们的本事,看不懂是我们的命。”
苏眠把这句话接到底:“他在用书单出题,答题费是我们的命。”
郑重到会,只落了两条令。第一条:“夹层不进人,夹层两头各设一个震动感应,无人的设备不算人。”第二条:“配电层一案,散卷的去向,今天立案追查,经手档案科的部分,请周副科长协办。”
下午五点,追查有了回音。周副科长亲自送来的:六三年配电层一案的卷宗,散卷不散,卷宗压根没散,是当年根本没立成案,立案申请递上去,批下来的字只有四个字:“暂缓立案”。批件上的签字,是当年的档案科科长。当年的科长,退休前的最后一份公务,是把一批旧档封存进第九批。第九批,三天前刚解封。
晚上九点,图书馆闭馆前,借阅处的日报表又添了一条。
第三本书办了归还。还书人还是程慕白,还的是《第七处志》,登记的时候,他在借书单的备注栏里添了一笔。
备注栏里画的是一个笑脸。两点当眼,一横当嘴,外头一个圆圈。圆圈画得很正,正得不像手画的,圆规画的。笑脸的旁边,另有一行小字:
“七十一页,看仔细了。看仔细,就知道我为什么非他不可。”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