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午九点,比对。
登记表上那个租户的名字,苏眠拆成字和音两个序列,回头去住户登记底档里过筛。这一筛筛出了东西:同一个名字,三年前在城东另一个区的暂住登记里出现过一次,登记的证件号,与住户表上抄录的证件号,差两位。
一个名字,两个证件号。名字是借的,或者,证件是编的。
编的证件号过不了实名系统,可三年前那一次暂住登记,通过了。苏眠把那次登记的底档页调了出来:登记人,男性,一九八二年生,登记的职业,驾驶员。登记的注销事由一栏,写的是“死亡”。
死亡注销的时间,三年前三月。注销之后,这个人今年二月的某一天,站在永安里的三楼,往楼下背人。
上午十一点,电梯。
永安里那栋楼是老楼,装电梯装得晚,电梯间在楼梯间背面。社区年检的台账里附过一张电梯年检照片,周芸去安置点的时候,顺道把电梯间现状也拍了一遍,四十五张照片,一层一层拍。
照片回来,何广坤把电梯按键单独放大比对。按键是老式的塑料圆键,一排数字。全楼住户日常出入,各按各的楼层,键面的磨损本该跟着各层人口走。三楼住了六户,七楼住了两户,“3”键的磨损该比“7”键重。
照片上是反的。“7”键的键面磨得发白,磨损深度目测比其余键低出去两毫米,连“1”键都比不上它。七楼那两户,火灾之后查过,一户长年空关,一户是老人,老人腿脚不便,一年下不了几回楼,出门走电梯的次数,两只手数得过来。
“7”键不认人,只认按它的人。何广坤量完,把结论记在记录页上:“该键磨损与楼内常住人口结构不符,存在高频非登记使用。”
陈拾看了那两张键面的对比照,说了一句:“电梯不认脸,但认习惯。”
下午三点,习惯。
高频按“7”键、又不属于七楼登记人口的,得是个天天从七楼下楼的人。可第八个点的位置、救火那晚背人的路线,都在三楼。一个住在七楼的人,天天往三楼跑。
物业封存材料里有一本电梯应急记录,三年里故障报修七次,两次的报修描述里写着同一句话:“七层呼梯,无人应门,空驶。”报修时间是凌晨四点和五点。
凌晨四点往三楼跑、七楼落脚、白天整栋楼没有一个人记得他长相,楼下没人认识,正好对上“查无此人”。
真正对上的,是膝盖。三年前那起车祸的案卷,郑重的挂号信里抄来过一页摘要,事故后伤情栏写着:顶包司机右膝粉碎性骨折,鉴定为八级伤残。膝伤的人上楼费劲,下楼省力,七楼住着,日常下楼,走路,不坐电梯;上楼回屋,坐电梯。电梯的使用只剩单程,全落在“7”键上。
陈拾把这一段在白板上写完,掉头去了另一块板,那块板上贴的是车祸案页的抄件。他添了一行:三楼背人下楼,靠的是一条好腿和一双好胳膊。
背人的路线对上了,身份也对上了。车祸案里那个顶包司机,判一缓二,缓刑期内“病亡”,死亡注销由医院出具证明,出具证明的科室,急诊内科。三年前急诊内科的排班表,郑重上次抄台账时顺手带过一页,那个月,书记员因病挂过三回急诊号。
晚上六点,名册。
人到这一步,剩最后一件事:这个人是什么来路。顶包不是白顶的,三年前那起车祸里被他顶下来的人是谁,卷宗摘要里没写,写不进去,立案卷里那一栏的表述是“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”。
要摸他的底,B1手里有一份别人没有的东西:皮影子旧案的全部电子卷,苏眠当年归档时留了全套备份。皮影子案的名册证据里,有一页组织成员登记表,表是手抄的,抄了十九个代号,每人记名、代号、入伙年份。这一页的复印件,当年作为附件随案移诉,来源合法。
十九个代号逐个过,比对入伙年份、案发时的年龄、下落。第十七行,代号“补丁”,登记入伙年份,四十年前,登记年龄一栏,写的是十四。
十四岁的孩子入的伙。名册上他这一行没有退伙记录,也没有判刑记录,皮影子案判下来,在册十九人,判了十六个,两个病亡,一个查无实据。
查无实据那一行,就是第十七行。
何广坤把名册页翻过去看背面,背面有一行当年经办人用铅笔写的小注,字迹陈旧:“此号常年在外,专司顶替。人未到案,身份未查实。”
专司顶替。四十年,名册上就留了这四个字。
晚上九点,年龄。
名册页装袋,编号P311。袋口封上之前,苏眠做最后一道工序,核对年代:入伙四十年前,登记十四岁,推到今年,五十四岁。门卫辨认画像上的年纪是五十往上。车祸案卷里的出生年月,一九八二年,今年四十四。
对不上。差十年。
陈拾把三个数写在白板上:十四、四十四、五十四。写完把中间那个划掉了,划完说:“顶包的人,连生日都是替别人过的。”
剩下的两个数里,五十四贴着画像,也贴着门卫。名册上的十四岁是真的,车祸卷里的一九八二,是编的。
补丁这个人,活到今天,档案里只留下一句“人未到案,身份未查实”。三楼那一户的押金,是现金交的,物业底档里收押金经手人签的字,横画收笔带钩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