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午八点,回音。
白守拙那条动态发出的第二天,律师按会刊上公示的联系方式递交了原件比对申请。申请递交后不到六小时,回函到了,不是电子的,是一封挂号信,信封里装着一页手书:原件随信附上,比对之后,物归B1。落款没有名字,只有一点朱砂。
十一份样本之外添了第十二份原件。何广坤连夜补做特征重合度,报告落笔一行:与灰烬成像残笔特征一致,重合点七个。白守拙保荐老金,实了。
信的末尾还有一行小字,字比正文小一号:“三十七年,规矩轮到他讲了。替我旁听。”
上午九点,听证。
听证厅设在市里,程序公示在前,旁听凭登记入场。B1全组坐在旁听席后排,席位是家属渠道依程序申请的,一人一号,手续齐全。厅内的布置是标准的:主持席居中,评议席两侧,陈述席在下,大屏在陈述席后方。
九点整,主持人宣布开始。议题照通稿念的:原第七处相关人员执法行为的定性存疑,及第七处建制的存废。前四个小时走的是文件,各方提交的书面材料逐份宣读摘要。B1的反诉材料在检方一栏里,编号被念到了。
下午一点,陈词。
老金的远程画面接通。押所的连线端按规程布置,他坐在镜头前,穿的是在押人员的规定着装,头发剪短了,人比探视时更瘦。主持人向他核实身份,他报了名字、原职务、在押案由,一样没落。
陈词他不用稿纸。他先讲了自己的案子:伪造证据、组织越权办案、妨碍司法——三桩,他一桩一桩认,认得比起诉书还细。讲到第三桩,他停了一下,说:“起诉书上有一样东西没写全。我当年办砸的第一桩,不在案卷里,在宋家灭门案。那案子我查了三十年,三十年前我按规矩查,查到一半,规矩先没了。”
厅里静下来。他说三十年前的事:证物失踪、经办人非正常离任、卷宗缺页。他说到他当年签过一份回避申请,申请被驳回了,驳回的机关后来自己进了门生网。
讲完这一段,他的声音低下去,讲得最慢:
“我这一辈子,前一半守规矩,后一半破规矩。破的每一条,我都记得日子。今天很多人问我,你这样的人,有什么脸替第七处说话。我的脸不值钱。可正因为我坏过规矩,我才知道规矩坏掉是什么样子,那个样子,我看了三十年。”
下午三点,交出。
陈词的最后一节,他抬起了头。
“第七处可以没有我。它立起来,靠的不是哪一个人,是规矩:证物入袋要双签,检验结论要复核,卷宗归档要留痕。这些规矩我破过,破的人没资格再守它,所以今天我把规矩交出来,交回给它该在的地方。”
他顿了顿,补了最后一句。这一句连线端的声音有些哑,他说这句不在准备好的陈词里:
“查到底。别学我,学规矩。”
连线端的记录显示,陈词稿他带来了,稿纸的最后一页,这句是手写添上去的,写完陈词稿留在了桌上,没带走。
下午四点,静默。
陈词结束,按程序进入评议询问。第一个问题来自评议席:“你以在押嫌疑人身份陈述,凭什么主张第七处的存续?”
老金回答:“我不主张存续。我主张的是查。第七处要是坏到根了,废掉是对的,废之前,把坏的地方指给人看,指坏处的人,总得是看过坏处的人。我看过,我自己就是坏处之一。”
第二个问题是关于第七处历年办案的合规数据,他没有数据,他说数据在卷宗里,卷宗封在档案科,档案科的调阅登记上有三个口子的经手记录——他说到这儿,把话停了,说:“再往下说就涉密了,我只说到登记这一层。”
评议询问持续到四点四十。主持人宣布休会,表决另行公告。
下午五点,鼓掌。
休会宣布之后,厅里的人起身离席,后排的旁听席陆续空了。B1全组没动,坐着,坐着的人还有旁的几个,家属,记者。
主席台侧面的门开了,进来一个人,走在最前面,后面跟着两个随员。此人不在今天的出席名单上,登记的是“列席旁听”,到场时间栏写着下午一点,陈词开始之前。
他从侧门走向陈述席前方的空地,站定,抬手,鼓掌。掌声一个人,声音不大,厅里的广播没开,后排能听见。掌声落下去,他环视了一圈,开口,声音不高,厅里静,听得清:
“这一课,讲得好。”
说完他没再停留,转身从原路出去。随员跟出去,门合上,前后不到一分钟。
门口的登记处留着他的签到页。苏眠事后调到了那一页的复印底档:列席人签名栏,三个字,与副局长名单上同一个名字。签到时间下午一点零二分,老金陈词的第一个字之前。
他从头听到了尾。
全组从旁听席起身往外走的时候,周芸回头看了一眼大屏。屏上还停在陈词的最后一帧,老金的画面定格着,桌上的陈词稿清晰可见,末页手写的那一行正对着镜头。
那一行的旁边,稿纸上还有一样东西,此前没人留意:稿纸的右上角,贴着一枚小小的登记条,是押所文书收发的登记签。签上的收文日期,比今天早了三天。
陈词稿三天前就写完了。最后一句话也是三天前写的,可连线端的会见证人记得清楚,陈词念到最后一句时,他的目光落在了稿纸之外,押所的窗上。
三天前,在押所的会见登记簿上,老金那几天只有一次会见记录,会见的登记名一栏,周芸在回来的路上调出了抄录:不是B1的任何人,也不是律师。
登记名一栏写的是一个陌生的名字,两个字,宋一鸣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