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月十七日,清晨七点,接报。
盒开的第二天,警报落在了人身上。辖区分局的通报七点打到B1:城东旧纺机厂宿舍区,三号楼,天台坠亡一人,死者身份核对完毕,协查辅警,高远。
坠落发生在凌晨四点前后,晨练的老人先发现的。现场拉了线,陈拾以法医身份到场,勘验手续走的是监督制流程,监所端的连线同步开着,宋一鸣在线见证。
死者仰面在楼后的水泥地上,坠落点距楼基两米一。着装是便服,衣物完整,无搏斗伤。陈拾做的初检按程序一项一项落:尸表无约束伤,指甲无检出异物,死因初步为高坠导致的复合损伤,死亡时间推定凌晨三点到四点半。
上午十一点,比对。
天台的勘验出了东西。护栏一米一,护栏外侧的落灰有三处新蹭痕,蹭痕的分布是一个人的双肘宽度。天台地面的浮尘上有鞋印两枚,都在护栏正下方的位置,鞋尖朝外。
两枚鞋印的深浅不一样。左脚那枚深,右脚那枚浅。陈拾蹲在鞋印边上看了很久,看完让技术员拍照固定,自己退到天台另一头,又折回来,站在鞋印旁边比了一次。
比完他说了勘验以来第一句超出程序的话:“深浅反了。”
他解释给记录仪:“人翻护栏,重心先压惯用脚。惯用右脚的人,右脚那枚深。高远惯用右手右脚,档案体能测试在册。这两枚印,左深右浅,反的。他不是自己翻过去的。”
天台边缘的水泥上还有一处粉笔印。细的一横一竖,点在护栏外侧第三根立柱的根部。高远的习惯手法,现场标记用的点位记号,B1旧案的现场记录里有九次同样的画法。九次都是从下往上画,起笔在下。这一处,起笔在上。
从上往下画的。
下午三点,复原。
回到局里,陈拾调了高远的全部旧案卷。高远入B1之前的身份核查档案里,他给皮影组织做替身的第一次任务记录在案:替一个顶包的富二代“到现场走一遍”,那一次的地点是一桩“意外坠亡”的现场,现场勘查照片还在旧卷里。
照片调出来,两相对照。旧案照片里,坠亡者的落地姿势、坠落点距楼基的距离、天台蹭痕的肘位宽度,与今晨高远的现场,一处一处对得上。
对得上的不止这些。旧案照片里,天台护栏外侧也有一枚粉笔印,位置同为第三根立柱根部。旧案是高远自己做的现场布置,粉笔印是他的手笔,从下往上画。
陈拾把两枚粉笔印的照片并排放在勘验报告的附页上,说:“他连死都在替别人‘演’。”
晚上七点,遗物。
高远的住处当晚清点。屋子是租的一居室,家具是房东的,属于他自己的东西一只箱子装完。箱子的清点单不长:换洗衣物,一套旧警训教材,半条烟,一张银行卡,还有一只旧手机和一枚指甲盖大小的存储卡。
存储卡插进读卡器,里面是一个文件:通讯录备份。备份的时间是四月十四日,晚上八点四十一分,查验行动开场前。备份之后到出事,五十几小时,没有再更新过。
通讯录里三百多条,一条一条核。给B1四个人的号码在,家里的号码在,往下,第三十七位开始,出现了一批无备注号码。周芸按号码逐个反查,反查到第九个,号码的登记机主,是账房先生的旧关联人,皮影案里挂过号的漏网之一,案发后注销登记,人一直没找到。
那九个号码,高远的通讯记录里,从未拨出过。存的,只是存着。
晚上九点,同一栋楼。
追悼没来得及开,核对先出了结果。周芸把高远第一份入职档案翻出来,档案的籍贯栏和家庭住址栏填的是老城区的地址,他入B1时留的紧急联系人一栏,填的不是父母,是一个名字和一个楼号:城东纺机厂宿舍三号楼。
他长大的楼。
而替身任务旧卷里的那栋“意外坠亡”的楼,周芸把旧案的地址从卷宗末页调出来,与今晨的案发地址并排贴在屏幕上:城东纺机厂宿舍区三号楼。同一栋。
高远第一次替人“演”坠亡,是在自己长大的楼里。今晨他自己的坠亡,落回了同一个天台。
档案的下一页,入职材料里有一份高远手写的个人陈述,陈述的最后一行写于三年前:“那栋楼里死过人,我搭过手。我想把它查清。”
监所端的连线还开着。宋一鸣看完地址比对的屏幕,开口,说的却是另一件事:“查一下他小臂最近有没有伤。翻护栏如果有人架着他,架他的手会攥他的小臂,小臂上该有该有攥痕,攥痕的排布,会告诉我们是左手架的还是右手架的。”
陈拾回到初检照片前翻检。照片里,高远左小臂的内侧有一处皮下淤紫,初检时归入了坠亡的震荡伤。淤紫的形状是四个椭圆的点加一个横条,五指的排布,右手的排布。
架他的人用右手。而高远自己,惯用右手的人,天台鞋印的左脚却是深的。
天台的浮尘上,护栏内外,只有高远一人的鞋印。
现场没有第二个人的脚印,却留了一枚深一倍的左脚印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