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月二十二日,上午九点,报告。
押所那份验伤报告先到了。结论栏四个字:构成轻微。伤者是棋摊边的老人,擦伤两处,软组织挫伤一处。报告附页有医务的补充说明:伤者情绪平稳,配合检查,全程未提出任何主张。
未提出任何主张,程序上就到不了立案这一步。老人连自述都自己写了,写的还是替撞他的人开脱的话。B1收到报告的上午,卷宗里这起“事故”按程序归档,归档栏的经办意见写着:伤者不追究。
同一天上午,另一份验伤申请递进了派出所。申请人不是在押人员,是郑重。
事情出在前一天晚上。郑重办完归园那条线的补充走访,回程绕去了伙房递菜那人的旧档案存放点,调那页被抽走的卷宗存根。调完出来,在存放点外的巷子里被两个人堵住。没抢东西,没多话,动的手。推搡加两拳,一拳在肩,一拳在肋。
郑重没还手。他亮了证件,两个人看了一眼,走了。巷口那晚有个探头,是坏的。周边的两个探头,一个照到两人进巷,一个照到两人出巷,进出的时间差四分钟。
上午十点,定级。
郑重的验伤走的是伤情鉴定,鉴定在指定医院做的。肩部挫伤,肋部软组织挫伤,未见骨折。结论:轻微伤。
定级一出来,派出所的调解建议跟着来了。调解员的意见摆得很明白:伤是轻微伤,对方身份不明,动手的动机存疑,走治安立案,查出人的成本高;走调解结案,今天就能办。
郑重不调解。他答话只有一句:“打我的时候,我亮了证件。打我的人,得按打警察的标准处理。”
袭击的对象是在执行职务的民警,这一条一落,案子就不能调解了事。治安立案当天上午十一点办结,立案回执开出来,编号入卷,P342。
下午两点,回执。
立案回执开出来只是第一环。郑重回B1把回执往桌上一放,要办的是下一件事。
打他的两个人,进巷前在存放点对面的烟摊站了二十分钟。烟摊有监控。两人的体貌特征调出来比对,一个人在全局的信访记录里出现过:前年的一起投诉,投诉对象是专案组,投诉人登记的诉求是“要求更换办案人员”。投诉当时被驳回,驳回文书的签发人,是专案组组长。
郑重把这条线索拿去对了时间。他被堵在巷子里的前一天,他调取的那份存根,正是专案组组长签过字才抽走的那一页,抽调记录上盖章单位栏为空,可签收的底联上有一个手写签名。签名做过比对:组长的笔迹。
下午三点,回避。
链条齐了,郑重走的还是程序。他起草的是一份执行回避申请,依据是治安立案的关联条款:被袭民警承办的案件,与专案组组长存在利害关联,申请组长对该系列案件整体回避。
申请递上去是下午四点。附的证据是三样:立案回执、烟摊监控的截图、抽调底联的笔迹比对。递申请的同时,他把存根调取记录一并移交了督察。
组长那边当天下午有反应。反应走的是内部谈话,谈的是“办案节奏”和“内部团结”,话里带了一句“年轻人不要把程序当武器”。
郑重的回应是把谈话记录也归了档。归档备注栏他写了一行:程序不是武器,程序是路。堵路的是人。
傍晚六点,回执压玻璃。
回避申请的受理要三个工作日。等待的空当,郑重把立案回执的复印件压在了办公桌的玻璃板底下,压在正中间。苏眠路过看见了,问了一句为什么压这个。
郑重答:“办了十几年案子,头一回给自己办案。这张得留着。”
晚上八点,同日。
回避申请的排期当晚下来了。督察受理,听证安排在三个工作日后,五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。
排期贴出来的当晚,老金那边也有一个日子落了地:假释听证,材料上个月就递的,程序走完了排队,定的日子是五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。
两个听证,同一天,同一个时辰。
陈拾把两份排期并排放在桌上,看了一会儿,又去查了第三样:账房本人的案子,下阶段的庭前会议,排期也是五月二十八日,上午十点,紧跟着两场听证的后面。
三个日子挤在同一天,不像赶巧。他调了组长那边听证申请的流转记录,查的是谁把回避申请的排期往前顶的。流转记录显示:受理当天,有一个加急标注,标注人不是督察的常规流程岗,是组长本人的秘书,标注的理由栏写的是“尽快澄清,以正视听”。
账房在押,押所里连话都不多说一句。可这个日子排下来的时候,他人在里面,一步没动。
郑重看完三份排期,说了当晚的最后一句话:“他要的就是我们分身。三个场子,人手就这么多。”
陈拾把三张排期收进一个文件夹,翻到末页,落了明天的第一项工作。第一项不是分兵,是去查五月二十八日那天,看守所的放风排班表。
排班表当晚调回来,放到了文件夹最上面。表上五月二十八日那一栏,押所的放风时间做了一个整场调整,全场在押人员的放风,从上午改到了下午。调整申请的落款日期,是郑重遇袭的第二天。
调整理由栏写的是:设施检修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