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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51章 三十年前的雨夜

摸一摸死人案子就破了 草上飞 2445字 2026-10-08 12:39:04

五月二十六日,上午九点,预演。

账房约见检察官的申请递上去两天了,驻所那边的回复当天早上到了B1:约见的事,另按程序走,与二十八日的三场排期是否有关联,暂无定论。陈拾把这份回执压下,先办手上的事,老金的假释听证,后天上午九点,今天的预演是最后一次。

预演设在押所的会见室,形式是听证前的陈述演练,书记员在场,全程速记,编号P344。按假释程序的要求,被假释人要向听证庭提交一份完整的陈述,陈述的范围是服刑表现和案件原委。老金的案件原委,牵着整三十年。

陈拾和苏眠坐在他对面,隔一张桌子。老金没穿押所的马甲,穿的是自己的旧夹克,洗得发白。他开口第一句定的是规矩:“今天我说的每一个字,你们记下来,记完不用给我看。当年怎么说的,今天就怎么说,一个字不添,一个字不减。”

上午十点半,雨夜。

陈述从三十年前的那个雨夜讲起。讲之前老金要了一杯水,喝了一口才开腔。

那年他二十二岁,刚分配到市局,跟着师父跑现场,身份是记录员。五月末的一个夜里,雨下了一整晚,城南的护城河边发现一具女尸。接警的电话是他师父接的,出警的名单里没有他,他师父让他守值班室。他没有守。他披了雨衣,骑了自行车,自己先去了。

到现场的时间,他陈述里报的是零点十七分。他记得这么死,是因为他到的时候掏了表。尸检报告上后来的死亡时间推断,是零点到一点之间。

那晚的现场在河堤下的一个排水口,位置偏,报案的人是个跑夜班出租的司机,他报警的时候人已经吓跑了,民警到场以后才把他劝回来做笔录。司机报案的时间是零点十九分,派出所接警转出去,他师父带人出警,到现场是零点四十六分。

雨夜的事,老金一段一段说。他先到,比报案早,比出警的同事早了半个钟头。他到的时候,排水口那一片黑的,只有堤上一盏路灯照下来半个光圈。女尸伏在排水口的斜坡上,脸朝下,雨衣盖住了大半个身子。他没动尸体,蹲在两米开外看了,然后做了他这辈子第一份现场记录,用的是从值班室揣出来的铅笔头和一本受潮的记录簿。

说到雨衣,他停了一下,补了一句:“我那件雨衣是新的,上班第一个月买的,舍不得淋。第一案的人,总想体面。”

老金到的时候,尸体身上那件雨衣是哪里来的,他当年没往深里想。雨衣不是死者的,死者穿的是件薄毛衣。雨衣盖在身上,盖得很平整。他在记录簿上画了现场图,标了雨衣的位置,这页图后来进了原案卷宗。

十一点半,原点。

雨夜的陈述往下走,走的是案子本身。无名女尸,身份查了一个月才落定,是纺织厂的一个挡车工,二十六岁,独居。死因是机械性窒息,案卷定性是他杀。案发周边的排查做了两轮,锁过两个嫌疑人,一个是厂里的锅炉工,一个是死者同宿舍搬走的室友,两个人都没有落实,证据链都断在同一段空白里,案发当晚十一点到零点之间,谁都没有不在场的证明,谁也都没有在场证明。

案子最后挂了起来。挂案那年,老金他师父退休。卷宗归档,编号他记得:那是他经手的第一案。

陈述到这儿,会见室里安静了一段。老金喝了口水,把杯子放下,说的是收尾前的过渡:“这个案子挂了三十年,卷宗我每年调一次,调了三十年。今年年初,我在档案柜里对着它坐了一晚上,把当年没想通的三件事想通了两件。剩下那一件,今天我要说给你们听。”

下午三点,细节。

下午的预演按程序走了听证问答的模拟。苏眠扮演听证员,问的都是三十年前的细节,老金一段一段答。

问现场,他答得出每一件东西的位置:雨衣的褶皱方向、斜坡上雨水冲出来的沟、堤上路灯光圈照到的范围。问尸检,他背得出损伤的位置和数量,背得出法医当年写错又被他自己用铅笔改过来的那处笔误。问排查,两个嫌疑人的名字、住址、当年的问话要点,他张口就来。

苏眠问完这一轮,提了一个问题:“三十年了,您记得这么细,当年是不是有私人原因?”

老金答:“有。这个案子之后第二年,我师父临走前跟我说过一句话,说这案子冤。我说证据呢,他说证据在,就是没人肯看。我问在哪儿,他没说,只说了一句话:你到得太早了。”

苏眠追问什么意思。老金摇头:“我追了三十年,没追明白。这是我师父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。”

下午五点半,比对。

预演的速记当天带回B1,陈拾连夜整理。整理到雨夜那一段,他把几个时间点并排抄在纸上对了起来。

抄完他停了很久,叫来了苏眠。

纸上四个时间:老金自述到达,零点十七分。司机报案,零点十九分。出警到场,零点四十六分。死亡时间推断,零点至一点之间。

四个时间摆在一起,卡死的位置在第一个和第二个中间。老金到达的时间,比报案早两分钟。

一个守值班室的记录员,在没人叫他来的情况下,冒雨骑车二十多分钟赶到现场,到得比报案人报警还早。他师父后来那句“你到得太早了”,说的也是这件事。

更要紧的一层在卷宗里。陈拾当晚调了原案卷宗的扫描件,翻到报案登记页:接警记录上,司机的报案电话,打进分局的时间是零点十九分。而调度日志上,出警指令签发之前,有一通更早的电话进来,零点十五分,通话四十秒,没有登记来源,备注栏写的是“无声电话,挂断”。

那通电话打进来的时间,在老金到达现场之前两分钟。

晚上八点,二十分钟。

比对的结果没有急着去问。陈拾先查了另一头:老金当晚为什么出门。

原案卷里,出警名单上确实没有老金,值班室的交接簿当晚应该有记录。交接簿的原始页,卷宗里没有,档案科调出来的是誊的是誊抄件。誊抄件上,当晚零点栏,记录员一栏填的名字被人涂改过,涂掉的字底下透出来半个字,那半个字,对的是老金姓氏的第一个笔画。

誊抄件的涂改没有批注,没有经手人签名。誊抄的日期,是案发后的第九年——正好是老金他师父退休后的第二年。

陈拾把速记、卷宗扫描件、交接簿誊抄件三样并排放在桌上,看到这儿,给押所发了约见申请,约老金第二天陈述的补充环节。申请获批,晚上九点,会见室的远程屏接通。

老金在那头坐下,等他开口。

陈拾把四个时间点念了,念完只问了一句:“零点十七分,您到现场。零点十九分,司机报案。中间这两分钟,再往前算,零点十五分,分局接到过一通无声电话。今晚我要听的,是这三件事中间没写进速记的那部分。”

屏那头的老金沉默了。沉默的时间比预演全程任何一次停顿都长。再开口,他的声音平,语速比白天慢了一半:

“你查到这儿了。好。那我只说一半,剩下一半,留到听证的陈述里,当着听证庭说,那才算数。”

他说的一半是这样的:那晚他出门,不是他自己要去的。零点过几分,值班室的电话响过一次,他接起来,那头没说话,只有雨声,几秒之后,那头的人念了一个地址,念完就挂了。他按地址骑车去的。

陈拾在那头问:“电话里是谁的声音?”

老金答:“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。三十年了,我听了三十年,那个声音我认得。而且我知道你们也认得,因为叶晚荷的证词里,描述过同一个声音。”

会见室里没人接话。速记员的笔停在纸上。

老金把最后一句说完:“我到得太早——早得不像巧合。那晚我在雨里蹲在排水口边上等了半个钟头,等到我师父他们来。我师父下车看见我的第一眼,脸色就变了。他没问我为什么在,他只说了一句:你站的位置,就是他们让你站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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