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月十四日,上午九点,通读。
公证处那张《征稿启》当晚揭了回来,进了卷。第二天上午九点,B1的会开在白板底下,议题只有一个:论文的数据从哪来。
论文四十多页,全组分成四段通读。方法一节里,账房写明了样本的筛选规则:“X系个体九名,均具备可核验之犯罪记录或执法记录,记录跨度二十年至五十年不等。”数据一节列了九个编号,X-01到X-09。X-09是陈拾,用的材料是三百天里B1的办案记录,这一段的来源前几章已经验过。剩下八个编号,每个编号底下压着一句话:“案底卷宗存档于某市公安机关,编号略。”
九个编号,八份案底卷。卷宗编号他没写,可“存档于某市公安机关”这一句,把范围划死了。
上午十一点,定位。
八份案底的调取走的是档案科。郑重带人去的,调阅的理由写的是P372论文案的协查。档案科按编号区间排查,排查了一上午,锁定了八份:八份案底,案发时间最早的一份在五十年前,最晚的一份在十一年前;八名当事人,三名已故,两名在押,剩下的三名身份核清后,全是普通人,不在任何系统里。
八份案底的共同点,档案科的登记员顺口说了一句:“这八份,借阅记录都长。”
借阅记录调出来,八份案底,每份的借阅次数都在十次以上,借阅人一栏,早年是手写登记,近十年是刷卡登记。手写的那些名字,挨个核过去,能查实的查实了,查不实的,名字只出现一次,登完再没来过。
其中一份案底的借阅人一栏,一个手写的名字旁边,注过一行小字,是档案员当年批的:“无此人,证号为空号。”
下午三点,重合率。
八份案底下午堆在了B1的桌上。何广坤领的活是找规律:八份案底的案发时点,与账房论文数据一节里标注的“观察记录时点”逐条对。
对出来的结果,晚上之前出了:八份案底,账房论文里各引了一到两个数据点,数据点标注的观察时点,与案发时点的重合率,算到小数点后一位,百分之九十一。
何广坤把比对表摊在桌上说的是:“他论文里的每一个数据点,落的日子就是案发的日子。观察在先,案发在后,中间隔的日子,八份里最短的四天,最长的一个月。”
陈拾看完比对表,说了一句话。
“他的每个数据点,都是一条人命的实验记录。”
晚上七点,折角。
八份案底的物证检验晚上接着做。苏眠做的是纸:八份案底的卷内文书,纸页的边角,每一份都有折角。折角的样式一致,都是从右上角向内折,折痕新旧不一,同一页上最多的折过四道。
折角不是办案形成的。办案调卷有登记、有插条,折角是翻阅的人自己折的。八份案底,页页有折,折得最多的是当事人供述那几页。
老雷翻着供述页,翻到第五份的时候停了手。那份案底的当事人供述末尾,有一句当年被办案人划了横线的话:“我不认识那个人,他就是每天在楼下坐着,坐了一个月,后来我动了手。”
这句话上头,有一道笔迹的批注,不是办案人的字。批注只有四个字:“第41天。”
八份案底里,同样不属于办案材料的批注,一共找出来十一条。十一条的笔迹送检,当晚比对:十一条同源,与账房入狱前的亲笔账目,同一只手。
诱发,不是从这一代开始的。
晚上九点,教案。
十一条批注只是边角。真正的重活是叶晚荷的。她把八份案底的诱发脉络做成了分析,编号P374:八起案子,案发前一到四周,当事人身边都出现过同一个或几个“陌生人”,身份在案卷里查无此人,出现的方式一致,长时间在场,不接触,不交谈。八名当事人,六名案发后对“陌生人”有过只言片语的提及,提法各不相同,共性只有一个:都说不认识。
分析报告末尾,叶晚荷附了一份时间线:八份案底的首份,案发于五十年前;末份,十一年前。八份间隔分布均匀,平均六年一份。
“平均六年一份”这一行,陈拾拿红笔圈了。
晚上十点,三代。
P374归档之前,最后一步是把批注的笔迹放回时间里。十一条批注分布在八份案底里,分布的年代,从五十年前那份,一直排到十一年前那份。
技术科把十一条批注的笔迹按年代排了序,排序的结论送到了B1:十一条不是一只手。
按年代分了三段:最早四条,笔迹一;中间五条,笔迹二;最近两条,笔迹三。三段笔迹,起笔、收锋、字距的基准一致,是同一路传承的写法,可执笔的手,换了三只。
《脉案》残卷的翻拍件摊在桌上,账房的亲笔账目摆在边上。比对连夜做完:笔迹一,与《脉案》残卷正文,同源;笔迹二,与账房兄长卷宗里的字迹,同源;笔迹三,与账房入狱前的亲笔账目,同源。
五十年,八条人命,三只手。
何广坤把三份笔迹样本并排钉在白板上,钉完站在那儿看了很久。他没说话,转身去翻《脉案》的末页,末页那行没写完的名单底下,一横一竖往后排的格式,横上又添了新的一笔,添的是三份笔迹各对应的一个日期,最早的那个日期,是五十三年前。
日期的末尾,跟着半行小字,小字被水渍晕过,认得出的剩四个字:
“教案归。”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