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月九日早上九点,顾氏的族谱在B1的谱系墙上合了图。
合图之前,两支各查各的:守夜人名册查的是正支,祥记的户籍链查的是出走支。今天两支并到一张图上,图从民国末年那一次出走画起,出走的顾仲衡父亲往上追一代,追到了同一对父母。
出走支的家主和留守支的家主,是亲兄弟。弟弟出走那一支,就是账房的祖辈一脉;哥哥留守那一支,往下两代,是被灭门的一家。陈拾的生父一脉承的是留守支的血。被害方家主,陈拾在族谱的曾祖辈栏里找到了名字:顾承宗。出走的弟弟,叫顾承业。
承宗守地,承业进城。兄弟俩决裂的年份,户籍出走记录写的是民国末年,可族谱上弟弟名字旁边有一行朱批,朱批的年份比出走早三年。
九时,家训互文。
早三年发生的事,家谱不记,家训记。守夜人的门里档之外,顾氏两支各传各的家训。留守支的家训收在守夜人的门规附册里,白守拙默写得出来。出走支的家训,祥记歇业的时候铺档封存,档案局调了原文。
两份家训并排投影,一守一走。
留守支的家训八句,核心一句:书在人在,书亡人亡。出走支的家训也是八句,核心一句:书为人用,不以人殉书。
两句话的句式是同一个句式。两份家训的行文用词,四十一个字里有二十六个字相同,连押韵的韵脚都是同一个。这不是巧合,是同一个人写的底稿,后来各执一半,各自改了核心那一句。
写两份家训的,是兄弟俩共同的父亲。老爷子生前定过一份家训,死后两个儿子分家,各拿了一份抄本,各自改掉中意的那一句,改完各自传家。
十一时,守用之争。
争的东西,就是《脉案》。门规档里那条“私窥脉案,逐”的记录之外,顾氏族内还有一份分书契。契是兄弟分家时立的,立在决裂那年,原文两行:《脉案》归长支,封守不启;次支不得借阅。
分书契的落款处有两个签名,承宗、承业。契的边上有一行小注,小注是次子后来添的,添的年月在出走之后:书不启,则术不出;术不出,则人受制于人。
弟弟要的是解书。哥哥认的是封书。守夜人立门的规矩,《脉案》只传守脉的当家人,且封不启用。承业学了半辈子的相地术,到手边差一册总纲,哥哥那一支代代守着,代代不启。分书契立完,承业带着改了核心句的家训出了门。
十五时,决裂现场。
决裂那三年怎么走的,两边的档都没有正面记。可两边各留了一样东西:留守支留的是门规附册里的一条补记,出走支留的是铺档里的一本流水。
补记写的是封书仪:某年冬,长支当家人承宗启祠封书,阖族在场。封书仪的全称是启祠验封,五十年一验,验完再封。补记记的当晚,验封的仪走到一半,次支来人。
流水的日子和补记对上了,同一天。祥记的前身那家铺子,当天的流水记了一笔出账:购金丝楠木匣一,代客定。
金丝楠木匣,是装《脉案》的匣的形制。承业在封书仪当晚订了一只和真匣一样的匣子。
补记接着往下写:仪未竟,次支来人立于祠外,不入,不叩,立于雪中一夜。翌日晨,承宗启门,兄弟相对,各执家训一句。承业曰,书当用。承宗曰,书当守。语不合,承业去。
去之前,承业在祠堂的门柱上留了一样东西。补记的原文四个字:刻字于柱。
刻的什么字,补记没写。祠堂在旧城改造里拆了,柱子进了档案局的建筑构件库。构件库的登记里,顾氏祠堂的两根门柱,编号还在。柱子下午调了出来。
十九时,合影。
柱子上的刻字验出来了。两根门柱,一根刻的是守,一根刻的是用。刻痕的深浅比对,刻两个字的力度相当,是同一夜同一个人刻的。承业把兄弟俩各自的那一句,一人一根柱,都刻了。
刻字之外,柱子的检验还扫出一样东西。构件库的入库登记上,祠堂拆解的时候,两根门柱之间夹带了一件私物,登记的名目是:相框一,照片一。
照片调出来了。相纸黄透了,可影像还在。照片上是祠堂前的合影,摄于封书仪当夜之前,全族三十七口,分两排站位。前排正中是承宗承业兄弟,两人的手都按在家传的木匣上。
后排站孩子。承宗身后的孩子三岁,是后来留守支往下传的那一脉;承业身后的孩子五岁,是账房的父亲一辈。两个孩子站在后排的边上,站在一起。
照片的相纸边角,右下角的位置,有两枚小指印。指印的纹路是孩童的,尺寸对得上三岁和五岁。相纸边上当年刷了药水,两个孩子按着相纸的边角看的,指印就留在了药水上。合影里两个孩子的手上,牵着一根红绳,红绳的两头各系在两个孩子的手腕上。
陈拾把照片挂在谱系墙的最末一格,说了本章里头一句要紧的话:“守和用都没错,错的是把人当书的封皮。两个家的恨传了三代,可这张照片上,孩子们的手是牵着的。”
牵红绳的两个孩子,一代一个走向:三岁的那个,是陈拾的祖父;五岁的那个,是账房的父亲顾仲衡。红绳的系法,白守拙认过,和油布包上三环扣的衬线结法,同一路手工。
二十一时,决裂复原。
决裂复原的全卷立档,编号P408。全卷的最后一页,钉的是那张合影的翻拍件。翻拍件放大的工序做完,放大的区域选在后排两个孩子牵手的那个位置。
放大到最大,红绳的绳结看清了,系的是活扣。可活扣的旁边,相纸上多了一样此前没人注意的东西:红绳中段的位置,相纸上叠着第三只手。
第三只手是孩子的手,比牵绳的两只都小。手的大小对不上合影里任何一个孩子,三十七口的合影里,没有这个尺寸的手。
相纸的背面,这一处对着的位置,有一行铅笔小字,字迹是成人的。字是后来写上去的,压在影像的背面,正面透不出来,翻拍背光才显。
那行字写的是:绳三人,幼者未上相。
牵绳的是三个孩子。第三个没入相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