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月二十日上午九点,温月兰的失踪档案,第一次被正式调阅。
调阅的申请是陈拾自己提的。温月兰,一九七四年登记失踪,失踪时三十一岁,是陈拾的养母。档案在民政的旧库躺了五十年,调档单上申请人一栏写的名字,和失踪人关系一栏写的,是同一个人的两种身份:办案人,和遗属。
收案会上周衍先问了回避的问题。陈拾的申请写的是:本人申请回避主审,不申请回避协办。理由附了一条:本案的线索一半在我身上,我退出去,线索跟着我一起退。合议的结果照准,主审定了周衍,陈拾协办,物证接触全程双人见证。
案卷立起来,代号F07。卷翻开头一页,三个难关一列,就立在案的门口。
九时,三关列明。
第一关,物证灭失。温月兰失踪案的原始卷宗,一九七四年立过,立案的派出所撤并过两次,撤并的时候档案移交的清单上,本案的卷宗一栏写的是:遗失。纸面上的案,卷没了。
第二关,证人皆亡。失踪当年报案的、经办的都是辖区户籍警,名录调出来,五个人,五个人全在死亡档里。周边知情的邻居,旧城的拆迁把人散到了各区,能寻访到的,查了半天,一位都还没核到。
第三关,管辖失效。当年立案的是失踪辖区,如今辖区两经撤并,地界重画,按现行管辖规则,案发地的管辖单位已经不存在了。
三关列完,清单打印出来,贴在了B1那面十九格的墙边。十九格的墙上是结了的第九案,新贴的这一张,是立着的F07。两张并排,一张收口,一张开口。
十一时,数据还在。
会开到第二个小时,卡在第一关上。物证灭失这一关过不去,后面的路都是空的。苏眠提了寻访的路,何广坤摇头,摇到一半,他说了一句话:“物证没了,数据还在,只要当年拍过照。”
七十年代的办案留痕,纸卷是正档,照片是副本。正档遗失,副本不一定跟着遗失。当年派出所的案卷照片,冲印出来要送分局的资料室备一份,分局的资料室后来并进了市局的历史影像库。卷宗丢了,照片的底片如果入了库,还在库里躺着。
何广坤调影像库的目录,F07的年代、立案单位、案由三项作检索条件,库里跳出来一条:温月兰失踪案,存照四张,底片四张,状态栏写的是未调阅。入库日期一九七四年,此后五十年,调阅记录为零。
四张底片,当天下午调出。照片上是温家当年的院子、门口的街、报案笔录的首页、和一张失踪人的登记照。登记照上的温月兰,三十一岁,怀里抱着一个婴儿。
婴儿的手腕上,系着一根红绳。
十五时,众证方案。
照片开了口,可四张照片不够立案重建。要重建,得有当年的现场、当年的街坊、当年的时间线。时间线的人证一关,证人皆亡,名录上五位全殁。可名录之外,还有一类人当年的案卷不会记:街上住的人、铺子里的人、天天从门口过的人。
这一类人的记录不在办案档案里,在家家户户的相册里。七十年代的旧城,照相是稀罕事,可稀罕事都拍在街口、拍在院里、拍在人来人往的背景里。失踪案前后那几个月的街景照片,底片上带人,人就是证。
方案报的是:面向全城征集一九七四年前后旧城街区的老照片、老底片。征集令由媒体对接组起草,走的合法通道是公开征集文史影像,注明涉案比对用途,自愿提供,比对完毕原件奉还,采纳者依规署名。专案组只收影像,不组织座谈,不接受上门,一切经登记窗口。
十九时,合法评估。
方案的合法评估请的是第七处的法务。评估意见两条:一,公开征集影像于法有据,用途栏须写明比对范围;二,涉及在办案件的比对细节不得外泄,征集令里不得出现案情指向。
评估过了一遍稿。稿里的措辞一改再改,最后定的是一句白话:一九七四年前后,您家在旧城南大街、纸马巷一带拍过的照片,可能帮一桩五十年前的旧案认一认人。愿意的,送来登个记;比完,原样还您。
温月兰的名字,征集令里不出现。案由,不出现。红绳,不出现。
二十一时,征集令。
征集令的终稿当晚签发。签发人周衍,协办人一栏,陈拾签的名。
发稿的排期定了两天后,市级报纸的文史版、电台的旧城节目、还有城南六个街道的公告栏,一并贴出。媒体对接组把终稿誊了最后一遍,誊完的稿子传回B1备案。
备案的稿子打印出来,贴在了三关清单的旁边。三关清单上,物证灭失那一关的边上,何广坤添了一行小字:四张底片已到,众档在途。
稿子备案完,苏眠做当天的收尾登记,登记到F07卷宗的附页,她把下午调出的四张照片又过了一遍编目。编目编到第四张,失踪人登记照,她停了一下,把照片的翻拍件放大看了一遍。
登记照上的温月兰抱着婴儿,可照片的背景不是照相馆。背景是一面白墙,墙上挂着一幅装裱好的字。装裱的绫边、天头地脚的比例,和祥记的裱褙路数一致。
照片是一九七四年拍的。祥记的裱褙活,当年的登记里只做过两家的私活,一家在册,另一家的客户名目,登记是两个字:温宅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