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月九日早上九点,医院的眼科会诊室坐了三拨人。
三拨人里,两拨是医警两界的:一拨是第七处,陈拾、苏眠、周衍;一拨是医院的,眼科主任带着两名主治;第三拨是市局的医疗监督岗,坐中间,负责把会诊结论落成档。桌上摆着一份陈拾的眼科全档,档案厚,最早的记录是四年前。
会诊是昨天夜里定下的。定它的由头写在议程上:物证怀表,拟再次启动回溯,使用人陈拾,回溯史四回,最近一回出现左眼三日畏光。
九时,会诊。
先过的不是意见,是数据。眼科主任把陈拾四回回溯前后的眼底影像调出来,投在屏上,一回一对,摆成两排。四对影像里,左眼视乳头旁的色泽一回比一回淡。第四回之后那一对,淡的面积和第三回相比,多出了小半个盘径。
主任指着屏说:“这不是疲劳,疲劳睡一觉能回来。这是器质性的变,回来不了。四回回溯,左眼已经交出去一部分。剩下的部分,就是余量。”
医疗监督岗的人接着问陈拾既往史。问的最后一个问题是:“你在案档里登记的回溯记录,四回,和实际次数一致吗?”
陈拾答的:“一致。”
主任补了一句:“回溯的代价和时长挂钩。档里记着,你四回的平均驻留时长,比操作规程的上限压得低。这一点救了你。要是每回都拉满时限,今天这会诊不用开,直接开残疾等级评定。”
十一时,三次之限。
会诊的结论十一时落了纸。结论是三方合议的,医方签字,警方签字,监督岗签字。结论的正文三条:
第一条,使用人陈拾,当前眼部损伤已达代偿临界。第二条,在此基础上,再回溯不超过三次,损伤可控制在可逆范围边缘;三次以上,左眼失明不可逆。第三条,每次回溯之间,间隔不得少于七日,单次驻留时长不得突破操作规程上限。
三条规定里,第二条是最要紧的一行。这一行落笔之前,主任和陈拾之间有一段对话,会诊记录照录在案。
主任问:“三次,你听明白了?”
陈拾问了一句:“三次以内,每一次,我能不能看见完整的三十秒?”
主任没有立刻答。他把屏上的影像又翻了一页,翻到第四回之后那一对,看了一阵,才答的:“能。三十秒的完整驻留,以你现在的眼底,前两回问题不大。第三回,能看见,但你要拿左眼的余量去抵押。抵押的意思是,第三回出来之后,畏光不止三天,可能是一个月,可能更久。三次用完,你的左眼就到了悬崖边上,往后一个字都不许多写。这个价,你认不认,今天当场认。”
陈拾答的:“认。但第三回什么时候用,我自己定。”
主任在会诊单上补了一行手写:使用人知悉全部风险,坚持保留第三次使用权。写完他签了名,签名前又说了一句:“我是医生,我建议你三次只当一次用。剩下两次的额度,最好是永远用不上。可你们办的是案子,不是体检。我只管把价目表写清楚。”
十四时,物证选定。
下午两点,会诊的结论带回B1,全组过物证。回溯的物件不是只有怀表一件,账本、批复、义诊账,都在库里。选定哪一件进回溯,得比。
比的标准是两条:时间离目标夜最近,物主与目标夜的关联最浓。账本是七六年封井入土的,批复是七五年签的,义诊账是沈济仁随身五十年的。怀表——顾之清执刑那夜戴在腕上的表,案发当夜就在现场,事后进了守夜人的传物,一路传到案卷里。目标夜是七四年十一月十六日前后的那一段日子,离那一夜最近、血最浓的物证,比来比去,是它。
物证定案:怀表。回溯的目标夜也定了:七四年十一月十六日夜到十七日晨,就是温家封门、平板车装箱子、提药箱的人进门的那一夜。回溯要做的事,档案上列成三条:看车,看人,看门上封条贴上去之前,这户人家经历了什么。
回溯的档立了预登记,档号排在会诊卷之后顺延。
十八时,签字。
傍晚六点,会诊单正式入卷之前,最后一道手续是使用人签字。签字在B1做,全组在场。
陈拾签之前,把会诊单从头读了一遍。读到“三次以上失明不可逆”那一行,他停了一会儿。读完他没有立刻落笔,先开口问了全组一个问题:“额度是三次。第一回,我打算用在听证之前,拿三十秒去看那一夜的封门。剩下的两回,我留着。留给谁用、用在哪个夜里,我现在不知道,先不动。”
周衍在流程单上记了一笔:第一回回溯,拟安排在听证日之前,间隔期自今日起算,七日。七日之后,落在了听证日的前两天。
老金把怀表的证物袋从物证柜里取出来,放在签字桌的旁边。他放袋子的时候说了一句:“医生的话我复述一遍,不评论。他说建议你三次只当一次用。这话你可以不听,但不能没听见。签吧。”
陈拾签了。签字栏落的是全名,落完在旁边的备注栏添了一行:第一回,三十秒,目标夜七四年十一月十六夜。
会诊单入卷,档号P424,正本归档,附本进物证流程。怀表的回溯使用申请随卷附上,医疗监督岗的章盖在申请页的骑缝上。
二十时,复印。
晚上八点,B1收尾。灯下一半的人在整理听证的演示版,一半人在收四千张归还的尾巴。陈拾八点整离开了B1,他去了宿舍,晚上有眼底的复查预约,医方要求会诊当日复查一次,作基线。
陈拾走后,苏眠整理今天的收档。P424的正本入了柜,会诊记录的原稿还在流转夹里,流转单上写着明日归档。她把原稿从头翻了一遍,翻到“三次以上,失明不可逆”那一行,在那一行上停了笔。
B1的复印机在档案区的角落。晚上八点十几分,复印机启动了一次,转了一页,一份。
复印的那一页,是会诊记录的结论页,三条正文和主任那行手写,全在上面。
复印件没有入档。流转单上登记的复印记录,今天只该有一笔,物证流程的那一笔,盖了章。八点十几分这一笔,没有登记。
复印件收进了一只牛皮纸袋,纸袋上没有编号,没有条目。苏眠把纸袋放进了自己随身的挎包,锁了抽屉,关了自己那盏灯。
她走的时候,值班日志上记了一笔:苏眠于二十时四十分离开B1,携个人物品一件。
档案柜里P424的正本躺得齐整。抽屉里那份复印件,今晚不在任何一本账上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