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一月九日早上九点,B1的远程屏幕亮了。
连线的是看守所。宋一鸣坐在讯问室那头,监管干警在侧,程序文书宣读过,镜头编号入画。B1这头,全组在场,记录席坐的是周衍,笔录的开头一栏写的是:被讯问人主动申请补充陈述。
陈述从那句开场白起的。他看着屏幕说:“轮到我补一句话了。”
他补的是火。
一九七四年的那场火,卷宗上写的起火原因是电路老化。他把这个说法当庭改了。他说火是他放的。那年他十一岁,放火用的是他母亲存的一盒火柴,火点的位置,是档案室的排架尽头,先点的他母亲管的那一柜。
他说他母亲不是死于那场火。他母亲死于火之后的事,死于名册上没了名字,死于查无此人,死于每回问起,得到的回话都是“档案没了,查不着”。他说:“她等着有人告诉她,那年的账上她没做错。可账没了。”
火前的那个晚上,他翻过他母亲的柜子。他看见过名册上自己的名字,看见过父亲的名字底下那行注。十一岁的他把这两页抽出来,揣在怀里,然后点的火。烧的时候他想的是,这些纸烧了,往后谁也不能再拿纸压人。
陈述讲到这儿,他停了停,说了这一章里头的第一句要紧的话:“我烧档案,不是为了救母亲,是为了让‘没人敢归档’的规则死掉。这规则不死,还会有人等着跟纸对质。”
十一时,动机闭环。
闭环闭在两页纸上。他当年抽出来的那两页,一直没销。他从怀里揣到枕头底下,从枕头底下揣到成年的行李里。二〇〇八年他进档案科,带着的就是这两页。登记簿上他给这两页落的户,户名“残档”,档号是空的,只有他自己知道搁在哪一格。
B1这头,周衍问那两页现在在哪。
他说:“我寄出去了。跟那封信一个寄法,一个寄存公司,一个公证。条件是本案终审之日,投给第七处。”
死信箱的路数,又是死信箱的路数。寄存公司的底档当场核了,底档在,委托在册,条件一栏写着:本案终审判决生效之日。
十四时,死信箱补位。
补位补的是第九格柜子。账房当年批给宋一鸣的,是档案科的编外协办身份,柜子的钥匙,账房给他配过一把。宋一鸣承认了:八年里夜里开柜的背影,十一次,是他。取钉子的那次也是他,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四日,取的是九人名册——他把名册取出来,是为了在三十七份底稿上留钉孔。
他说:“底稿是他做的孽,名册是死人的根。孽和根钉在一起,谁也分不开谁。我把名册取走又送回去,取走是为了验钉孔对不对得上,送回去,是为了让你们后来开箱的时候,一开就开个全套。”
那枚压在“无罪”两个字上的指纹,也是他的。他翻到底稿第三十七份,看到页脚那行“无罪推定不适用”的时候,手指滑了一下。他说:“那一下,是我这辈子对这摞纸唯一一次手滑。”
十五时,账房回应。
账房收押在同案,远程轮到他的补充陈述栏。他的屏幕切进来,两个人隔着两块屏对着。账房听完宋一鸣的全部陈述,等记录席落了笔,开口了。
他说的头一句是:“你烧的那一柜,烧掉的账,我抄过。”
他说他当年在账房,规矩是每柜备一手抄底。宋一鸣母亲那一柜的底抄,在他手里存了五十年。他说:“你烧的每一页,我都替你收着,都在死信箱里。前八个柜子取空的,是底抄,不是原件。原件我动不了,底抄是我自己的手,我想放哪儿放哪儿。”
前八格柜子里灰上的拖痕,取走的东西有了下落。
宋一鸣对着屏幕点了点头。点完他说了最后一句:“那不叫替我收着。那叫替她收着。我母亲等的账,在你手里五十年,你今天才交。”
账房在那头没接话。过了一阵,他说:“交晚了。”
陈述收尾。补充陈述当场封卷,档号P441,卷壳上周衍贴的条签,签上八个字:火有来处,账有去处。
封卷之前,陈拾对着屏幕问了最后一个问题。他问寄存公司那两页残档,投递条件写的是终审生效,为什么不在案卷里早说出来。
宋一鸣看着屏幕,答的是:“早说出来,你们查案会带着它。带着答案查案,查出来的就不是案了,是印证。我让你们先查,查到火跟前,我再点火。今天的火,是从你们手里点的,不是我。”
远程切断之前,监管干警入画,宣读了讯问结束的时间。屏幕暗下去的前一秒,宋一鸣朝着B1这头抬了一下手,抬到一半,停了,又放下了。
笔录的末页,周衍留了被讯问人签名的位置。签名的位置上方,宋一鸣隔着屏幕签不了,按规定,笔录打印后送看守所补签。打印的笔录当天下午送出去了。
三点四十分,送达回证从看守所传回来。回证上宋一鸣的签名落了,签名底下,他自己多添了一行小字。小字用的是铅笔,写的是:
判决下来那天,去开第一个死信箱的人,带上她,名册第九家那位,替第十人守着扣的人。她认得那两页的字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