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一月十六日早上九点,押解车从看守所出发。
押解的日子是法院定的,账房的移押,从市看守所转去服刑监区,路线由看守所报备。报备的路线上,有一段本来该绕开市中心,走环线,快,也不惹眼。头一天下午,看守所转来一份书面申请,申请人签的是账房自己的名字,申请的事项一行:请求押解路线经停第七处门前路段,缓行通过,不停车。
理由一栏他写了一句:“想看一眼那面墙的窗。”
申请转到第七处会签。周衍先看,他不同意,理由也现成:路线改道要加岗,沿途的风险评估要重做,为一个在押人员的请求,不值当。老金看了,没说同意,也没说不同意,把申请纸推给了陈拾。
陈拾看完,签了。签的意见是:同意缓行,不停车,不加岗,第七处门前路段由本组人员着装列于门外,维持秩序。
周衍问他图什么。
陈拾说:“他这辈子给别人的路全堵死了,就剩这一回,是想走一条自己的路。堵不堵,在我,我选不堵。”
十点,车队上了改道的路线。
三辆车,前后是押解警力,中间那辆是囚车。车队走得不快,进了市中心路段,压到四十码。沿街的路口,交警提前清了道,车队过的时候,路口的人行道上有人停住看,看清囚车顶上的警灯,看清车身上没有标语,看了一会儿,接着走自己的。
十一点差五分,车队拐上了第七处门前那条街。
第七处的大门朝东。上午十一点,太阳从街对面楼顶的斜上方过来,光线正好打在门厅的玻璃上,透过门厅,落进大厅东侧,落在大厅墙上装信箱的那一片,也落进走廊尽头B1的窗户里。B1的门开着,走廊的光一路通到东墙那面十九格证据墙,第二十格的白布在光里,白得发亮。
门前的台阶下,B1全组列队。
着装是便装外面套的执勤马甲,站的位置是陈拾定的:台阶两侧,各一列,留出正中。队列里没有持械的,没有举牌的,十一个人,就那么站着。
囚车开到正中的位置,车速压到了步行的速度。
车窗是深色的,从外头看不见里头。可车过正中那一截的时候,车速又慢了一档,慢到几乎停,又没停。车厢的窗上,有一小块贴了透明膜,膜的位置在后排座的高度。
车里的人从那块膜里往外看。
看的是台阶上的人,看的是门厅的玻璃,玻璃后面大厅东墙上那只木箱,箱子侧面那行小字,隔着玻璃和距离,认不清,可形状认得出。
囚车过完门前那一截,提速,走了。
车窗里传出话来。声音隔着膜,隔着玻璃,传到台阶上的人耳朵里,不高,可字是齐的:
“把第九案讲给孩子们听。”
车走了,话留在原地。
台阶上没人应声。队列保持着,等最后一辆押解车过了街口,陈拾喊了散。散了之后,老金在台阶上站了一会儿,说:“这话他没资格说。可这话该有人说。他说了,比没人说强。”
陈拾没接这个话。他往门厅里走,走到大厅东墙那只箱子跟前,站住了。投递口里这会儿没有新投的信,登记簿上今天是空白的一页,两天了,投信的人少下来,一天三五封。
他从箱子跟前折回B1,进门的时候,何广坤正在第二十格前擦白布的下沿。便签的事痕检昨天出了结论:物证留存,字迹入库存档,比对库过了,没有比中。无名这个名字的两条线,临时卡和合同附件,查到身份证号已故,就断了头。何广坤把断头的结果写成了报告,报告今天归的档,归档的时候他把押解的记录也并了进去。
押解记录的档号P445。记录里收的是:申请书的原件、陈拾的会签意见、改道路线的批文、车队行进的时序记录。时序记录的末尾一行,是押解干警的手写备注,备注写的是:车辆经第七处门前路段时降速缓行,未停车,车速变化符合申请事项,车上人员状态平稳。
“状态平稳”四个字后头,干警又添了一句:经透明膜目视门外时,人员在车内起身,整理了衣领。
十二点,押解收尾,车队进了监区大门,手续交接完毕。交接单回传到B1,周衍入的卷。入完卷,他把陈拾叫住,问:“他那句‘讲给孩子们听’,第七处接不接?”
陈拾说:“接。不挂他的名,挂案子的名。第九案的普法档案,我来编,编完报给局里的宣教处。”
周衍在待办单上记了这一项。记完,他翻着待办单,翻到前天遗留的那一栏,“第九案”的信,待认领,保管柜里躺着。他犹豫了一下,问:“那封信,要不要趁着编档案,一并启了?收信人写的是案,编档案算不算条件成立?”
陈拾摇头:“条件是‘结案之夜代读’,不是‘编档案的时候读’。日子过了,是寄信人的事。信不动。”
两人说这话的时候是中午十二点半,B1的窗光照在东墙上。何广坤擦完白布,退开两步,看那一格。看完他蹲下去,又看了一眼格子底板,便签原来贴的位置,痕检揭走便签之后,板面上留了一圈胶痕,胶痕的轮廓是方的,跟便签一般大。
胶痕旁边,挨着便签原来的位置,有一道新东西。
一道浅浅的划痕,划在底板上,指甲刻的,刻的字小,斜着对光才看得清。刻的笔画,跟上回发现的那枚第六枚扣背的刻工是一个手法,都不惯使刻刀。
刻的是五个字:
第二十个人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