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一月二十三日夜里十点,纸卷到了B1。
开封在痕检台上做全程录像。油纸三层,里头是一卷毛边纸,纸卷的轴是一根竹签。展开共九页,字是钢笔蘸墨写的,竖排,落款一栏只有四个字:守夜人录。
九页记的是同一件事:从某年正月起,到某年腊月止,槐树巷片区逐月的夜巡记录。每一条记的都是极短的行程,几时起,几时归,同行的几人。同行人的名字,正文里以“某某等三人”带过,可每页的页脚,各注了一行小字,小字里落的是全名。九页的页脚加起来,共出现十一个不同的名字。
十一个名字,与判决书无名者页录入的十一个,对上了。
周衍连夜把比对结果整理出来。无名者页上的十一个名字,当时的出处是守夜人名册的差额倒推,注明的是“存疑”,判决书采信为“查实有据的推断”。推断的名字进了判决,可判决书自己也在附注里写了:正名待考。纸卷一到,“存疑”的底子落了地,可纸卷本身没有纪年,钢笔的墨水查不出批次,纸的纤维只能断代到五十年代前后,证据链上,它立的是旁证,不是定论。
定论得另起一路。这一路是苏眠提的:立册考证,逐人立档。
十一月二十五日早上九点,考证立项。
立的就是办案人名录。局里批的名目,册子的宗旨一行:生者记功,死者记名。B1原班人马记入前半册,每一页记的是办案人经手的案号、负责的环节、立过的功过。后半册留给死者,死者这边,页数先留了十一页,一页一个人,页数留得比生者的宽绰。
名录册的档号P450。印厂的样册上午到了,每页的页脚印着一行小字,是陈拾定的四个字:以证后来者。
十一点,十一人考证开始。
苏眠主考,全组分工。考证的路数定得死:每一人的姓名,须有两个以上互不隶属的来源印证;只有单一来源的,标“推断”,注明出处;连单一来源都没有的,留白,注“待证”。等级三分:查实、推断、待证。
四十天的活,压缩在五个档案袋里跑。市局的旧档调了两批,民政的殁故登记对了一遍,祠堂送行那天那对母子留下的槐树巷旧照,成了第三人的印证,照片背景里那辆卡车的车牌,车管所的底档里查到了,登记的车主,正是页脚名单里的第三人。第五人是在旧户口底册上落定的:行一鸣那条记录的同页,隔两行,登记着另一个名字,殁故的日期,与名册差额的第五人对得上,登记的事由一栏写的是“夜差殁”。第七人用的印证是宋一鸣案的卷宗,卷里证人名录的一个证人,自述与死者同巷,自述的年份与差额对齐。
到晚上七点,十一页填完。
查实的九人,推断的一人。第十一人,单一来源都没有。守夜人录的页脚有他的名字,可页脚的名字只此一见,九页里他出现了四回,全是“某某等三人”里头被省略的那一个,正文的末页记了一笔他的事:某夜独行巡西巷,归来发热,三日殁。
十一页的最后一页,姓名栏空着,等级栏填的是“待证”。苏眠把册子翻到这一页,跟全组说:“名字是最好的碑,比碑结实。碑会风化,名字传出去,就有人记得来认。这一页不能空着交上去。”
她把考证再过了一遍。守夜人录的第九页页脚,第十一个人的名字前头,字号比旁人小一号,墨色深,是重描过的,原字被水洇过,写的人自己补描的。补描之前的原迹,纸的背面透着印痕。痕检把第九页做了透光,透出来的原迹,姓氏那三笔的走势,洇得只剩一个轮廓。
轮廓是三点水。
苏眠把“三点水”登记进待证的备注。晚上九点,备注挂在公安系统的协查通道上,通道的另一头是户籍史志库。九点四十分,库的回函到了,回函附了一条比对:五十年前的户籍史志,槐树巷片区,姓氏带三点水、且殁于当年秋冬的住户,一人。
姓氏一栏,回函录的是一个字:沈。
陈拾看到这个字,把回函拿到灯底下又看了一遍。他跟全组说了一句:“我父亲的籍贯,档案里填的是槐树巷东头的沈家湾。他跟我提过一回,说他年轻时候,巷里有个同乡,夜里做巡更的营生,后来没了,姓什么他没说。”
何广坤连夜把陈拾父亲的档案调了。档案的籍贯页,籍贯一栏:沈家湾。回函上那位沈姓住户的登记地址,跟沈家湾同一条巷,隔三个门牌。
第十一人的名字,还差后两个字。史志库里那一页的登记,殁故一栏的后头,家属的具名是空的,名字的两字处,纸页恰在装订线内,裁掉了一角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