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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92章 处长陈拾

摸一摸死人案子就破了 草上飞 1263字 2026-10-08 12:39:13

1月28日早上九点,第七处,处长室。

老金留下那份守则目录的第二天,陈拾上任了。处长室的门牌换了名字,屋里没动过,桌是空的,抽屉是空的,柜子也是空的。陈拾放下自己带的第一件东西:那份编到第九号的守则目录,摊在桌面正中。

九点半,第一件事开工。

他没先看人事文件,也没先排工作分工,把全组叫到办公室,摊在桌上的就是那份目录。一号到八号,条条都是老字号的规矩,落款没有日期,只有一行小注:各条自1972年起陆续立,立条人,历任处长。他一条一条念下来,念到第九号那一行的半句话,停住了。

“前八条是定死的。”陈拾说,“第九条留给现任处长写。我上任第一件事,就是把这一条写完,交全员表决。”

十一点,守则起草。

草案在B1的会议室里起草,编号P484。陈拾定的方向只有一个:第七处这二十多年用一样东西办案,从来只在内部分级传看,相关的手艺档案、卷宗备注,全都锁在最深一层。他要把这样东西写进公开守则,让它从“处内掌握”变成“制度在册”。

草案的第一条,他写了两稿。第一稿写的是“特殊感知人员参与办案需报批”,何广坤看完摇头,说“特殊感知”四个字在外人读来像承认了不存在的部门职权,法务那关过不去。第二稿改了写法,不再绕着说:

异能为取证手段之一,全程留痕,双人监督,接受复核。

第一条底下跟着三条操作细则:使用前登记案由和范围;使用中由第二人全程在场记录;使用后七日内,结论须经物证复核,凡物证不能印证的,不得单独作为定案依据。

苏眠看着“双人监督”那四个字,问了一句:“这一条写进守则,等于全城都能查到第七处办案用这个。你想好了?”

“想好了。”陈拾说,“秘密的终点是公开。它替我们破了这么多案子,不能一直留在最深的抽屉里。抽屉里的东西,早晚要么烂掉,要么变成别人手里的把柄。写进守则,它就归了制度,不归任何一个人。”

下午两点,法务过审。

白守拙把草案送法务,两个小时后带回来修改意见,只有一处:第三条里“一律不得”改成了“不得”,删去程度副词。其余照准。法务批注里另附了一行字:该条填补了空白,此前无对应制度可循。

下午三点,全员表决。

表决放在第七处的大会议室,全组到场。唱票人是林小满,监票人是白守拙。票发下去之前,老金举手问了一句:“我这顾问算不算票?”

“算。”陈拾说,“在册的都算。”

票收上来,一张一张唱。十票,全是同意。唱到第十一张,白守拙停了一下,举起来给全组看:那张票是从押所寄出来的,附了手写的委托书,签名是宋一鸣,委托书末尾按了手印,票面上勾的是同意,旁边添了一行小字:早该有这一天。

林小满把这张票单独记进了表决记录,注明“远程票,附委托书”。

下午六点,通过。

十一票,全票。守则正式定稿,P484归档,第九号那一行的半句话,补成了完整的一行:第九条,异能为取证手段之一,全程留痕,双人监督,接受复核。落款处,陈拾签了名,签的是上任后的第一个名字。

归档之前,老金把他那份手写目录要了回去,在第九号底下添了一个勾,重新交还档案室。添完他说:“师祖当年折第九案卷宗的封皮,折了三折。这份守则归档的时候,也折三折。”

苏眠按老金说的折了,左边压右,公对公的折法,进了档案柜。

晚上七点,处长室的门被敲响了。

苏眠抱着一个盒子进来,盒子不大,包着牛皮纸,搁在空荡荡的办公桌上。她说:“守则里写了双人监督,我给你把监督的物件也备下了。你那环我拿去改了,改了半个多月,今天刚取回来。”

陈拾去解包装。苏眠按住了盒盖:“先说好,改这个,我自己出的料,我自己找的人,没走处的账。东西是我的手艺,归不归公,你打开再定。”

盒子还包着,最外层的牛皮纸上,透出一道硬物的印子,细,长,微微弯着,两头各有一个小结。

陈拾把盒子接过来,放在桌上,没急着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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