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亮了。
姜乐是从厨房里锅铲磕铁锅的动静里醒过来的。她在被窝里翻了个身,脸埋进枕头里,闻见洗衣皂的味儿。外头煤气灶啪的一声点着了,抽油烟机嗡嗡响起来,比霍铮那辆吉普的发动机还吵。
她伸手摸了摸两床被子之间的那道缝。
空的。
姜乐坐起来,把头发拢了拢,踩着拖鞋出卧室。厨房门半敞着,霍铮背对她站在灶台跟前,棉毛衫袖口挽到手肘,正往锅里打鸡蛋。蛋壳磕在铁锅沿上,咔一声脆的,蛋清蛋黄滑进油里,嗞啦响。
灶台边上搁着两个搪瓷杯。一个蓝边,一个红边。蓝的那个杯底沉着茶叶,红的那杯是白开水。姜乐扫了一眼,伸手把红的拿过来捂在手里。水温正好,不烫嘴。
霍铮回头看了她一眼。“洗脸。”
“得嘞。”
姜乐进了卫生间,拧开水龙头。冷水冲在脸上,激得她一激灵。她抬起头,从镜子里看见自己头发乱得跟鸡窝似的,眼角还糊着东西。她伸手抹了一把,拿毛巾擦干。
等她出来的时候,桌上已经摆好了。两碗小米粥,一碟咸菜丝,一个荷包蛋卧在霍铮碗里。姜乐坐下来,拿筷子把碗里的咸菜丝搅开,低头喝了一口粥。
霍铮坐在对面,没动筷子。
他把搪瓷杯端起来,喝了口茶,又搁下。手指头在杯沿上摩挲了两下,指肚碾着搪瓷上磕掉瓷的那块豁口。
“以前觉着,”他开了口,声音压得挺低,“结婚就是两个人搭伙。把日子过下去就成。”
姜乐的筷子尖停在粥碗里。
霍铮没看她。他盯着桌子角,那里搁着一碟咸菜丝,酱色儿的,切得不均匀,粗细都有。“我爸出事儿那年,我就没想过还能有以后。”
姜乐把筷子放下了。
霍铮的手指头从搪瓷杯的豁口上移开,搁在桌面上。指节粗,手背上有块老茧,是握枪磨出来的。他把手掌翻过来,看着自己的手心。“那段时间一宿一宿睡不着。闭眼就听见电话响。是派出所打的,说霍队——”
他顿住了。
抽油烟机还在嗡嗡转。煤气灶上烧着的水开了,壶盖被蒸汽顶起来,磕得嘚嘚响。
姜乐站起来去关火。她把水壶拎下来,搁在灶台边上。回头的时候,霍铮正看着她。
“后来有人给我介绍了你,”他说,“我就想着,协议签了,别亏待人家。日子照过,跟以前一样。”
他把搪瓷杯端起来,没喝,又搁下了。茶叶沫子在杯里转了一圈,沉下去。
“可是你不是。”
霍铮说这话的时候,声音不太稳。不是哭,是嗓子眼儿里卡着什么东西,得使点劲才能往外吐。“你给我泡醒酒蜂蜜水。陪我去医院。开账户存钱。在公安局门口等我。跟沈大发周旋的时候兜里揣着合同,还不忘给我带茶叶蛋。”
他把手攥起来,搁在桌上。指关节发白。
“姜乐,”霍铮抬起眼看着她,“是你让我想好好过日子。”
厨房里安静下来。
姜乐靠在灶台边,手里的搪瓷杯已经凉了。她看着霍铮,看着他攥紧的拳头,看着他眼角那条从太阳穴拉到眉骨的旧疤。疤是缝过的,针脚长得挺齐,瞧着有些年头了。
她张了张嘴。
说出来的话是:“这话我能编段子讲一年——”
霍铮的表情变了。从紧张,到认真,到一种姜乐从没见过的神色。那神色不好形容,像是他刚才把自个儿胸腔子剖开了,把里头的东西掏出来搁在桌上,然后听见她说她要拿这东西上舞台。
“别编。”
霍铮说。
“这是我一个人的。”
姜乐的笑还挂在嘴角上,但那笑不动了。她的手从搪瓷杯上松开,走过去,在桌子对面坐下来。椅子腿刮着地板,吱一声响。
她把手按在霍铮攥紧的拳头上。掌心贴着他手背,能感觉到他指节的硬度,和手背上那层薄汗。
“行,”姜乐说,声音轻下来,“你的。”
她停了停,吸了口气。
“我那份也是你的。”
霍铮的手翻过来,把她的手整个攥在掌心里。他的手大,姜乐的手指头被他攥着,只露出四个指尖。掌心粗糙,虎口有茧子,握得挺紧。
桌上的小米粥不冒热气了。荷包蛋搁在霍铮碗里,蛋黄凝了,上头结了层薄薄的油皮。咸菜丝的酱色在碟子里洇开一圈油花。
姜乐没把手抽回去。她拿左手端起搪瓷杯喝了口水,搁下,看着桌子角。
“你爸的事儿,”她说,“能说吗。”
霍铮的拇指在她手背上划了一下。不是抚摸,是那种无意识的、手指头不知道该往哪儿搁的动作。
“执行任务,”他说,“追嫌犯。车翻了。”
姜乐没追问。她把他的手攥了一下,松开,站起来收拾碗筷。“今儿你去局里不。”
“去。”
“那我把剩粥倒了。”
她把两个碗摞起来,端进厨房。拧开水龙头的时候,听见身后椅子响了一声。霍铮站起来,走到厨房门口。
“姜乐。”
“嗯。”
“昨天晚上的事儿。”
姜乐关了水龙头,回过头。霍铮站在门口,棉毛衫袖口还挽着,左手的围裙没解。围裙是姜乐买的,蓝格子,胸前印着一行字:“做饭的男人最美”。
他说:“我撕的不是纸。”
姜乐把湿手在围裙上蹭了蹭。“我知道。”
霍铮点了点头。他把围裙解了,搭在椅背上,走到玄关换鞋。皮鞋后跟磕在地板上,咚一声,然后是鞋带被拽紧的窸窣响。
姜乐从厨房探出半个身子。“霍队——”
霍铮抬头。
“今天不加班。”
霍铮把手套戴上一只,又摘下。他转回来,走到姜乐跟前,伸手把她额前一绺头发拨到耳朵后面。手指头蹭过她耳廓,糙糙的。
“尽量。”
防盗门开了又关上。楼道里的脚步声往下走,一层,两层,皮鞋底磕着水泥台阶,声音越来越远。
姜乐站在厨房门口,听着那脚步声彻底消失。她把围裙从椅背上拿起来,系在腰上。低头系带子的时候,看见桌子上那个蓝边搪瓷杯还在。
霍铮忘带了。
她把杯子拿起来,里头的茶叶已经泡得没了颜色,水面平静,能照出天花板上那道从窗帘缝里漏进来的光。
姜乐端着杯子进了卧室。她把搪瓷杯搁在床头柜上,拿起笔记本。笔帽拔开,钢笔头戳在本子上,洇出一个小小的墨点。
她没写第二幕的包袱。
她写的是:“霍铮说,婚姻不是搭伙过日子。——我同意。”
写完,把笔搁下。笔杆滚了一下,停在搪瓷杯旁边。杯子里的水纹丝不动。
窗外,太阳刚从楼群后面冒出头来。路灯灭了。厨房里的煤气灶她还没擦,小米粥的锅泡在水池子里,碗碟上的洗洁精泡沫正在一点点破掉。
姜乐把笔记本合上,搁在枕头边。她伸手把窗帘拉开半扇,阳光呼啦一下灌进来,落在床铺上,落在搪瓷杯上,落在她手背上。
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。
那只手在昨儿晚上搭在两床被子之间的缝隙上,被一只粗糙的手掌握住。今天还残留着那种触感,不热,不燥,就是沉的,实的,像握住一件确定的东西。
姜乐吸了吸鼻子,站起来,走进厨房。她把水龙头拧开,伸手试试水温,开始刷碗。
刷完碗,擦完灶台,她拿抹布把手擦干。手机搁在茶几上,屏幕亮着,有一条未读短信。
她点开。
霍铮发的。
只有四个字:到了。杯子忘了。
姜乐笑了。她把搪瓷杯拿过来,搁在水池边上,拿手机拍了张照片发过去。附了一句话:下班自己来拿。
发完她把手机揣进兜里,走到阳台上把昨天晾的衣服收进来。霍铮的棉毛衫干了,底下的衣角有个小窟窿,是被烟烫的。姜乐把衣服叠好,闻了闻,洗衣皂的味儿还在。
她把衣服搁在霍铮枕头边。然后退了一步,看了看那件叠得四四方方的棉毛衫,又看了看自己枕头边那本笔记本。
两个枕头之间还是隔着半臂宽。
但姜乐知道,今天晚上关了灯之后,她还会把手搭在那道缝上。
然后那边会有一只手翻过来,握住她的。
确定。
跟搪瓷杯搁在灶台上一样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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